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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一十四章 生意经与大商贾(第 1/2 页)

    大元西境,历来人迹罕至,偶尔前来此间的人家,也多半是那等世代凭游牧糊口之人,虽不见得凭家中牛羊富贵,倒也是衣食无忧,无非多些辛苦,时常要挪帐起家,牵牛羊前去别地草泽丰茂草场之中,连年皆是如此。

    大元境内这等世代凭牛羊养家糊口的人家,从来不在少,但也并非是那般容易,除却每日都要前去看护,便是需乘良马挽刀棍,时时提防藏匿于深草低谷之中的狼群,若有丁点疏忽,大元境内的狼群狡诈奸滑,没准便要将家中牛羊尽数杀个干净,且时常伤人,极有灵性。

    前几日大元西境沃野之中便是迁来户人家,五口人家,除却始终神情低沉木讷的汉子与家妻之外,膝下尚有三子,岁数相差无几,皆是方过垂髫的年纪,但皆是筋肉结实,手掂刀棍端坐马背上头,瞧架势分明便是骑术相当高明,分明胯下马匹并未配鞍笼头,身形却是仍旧稳当,时常端坐马上嬉闹,骑术相当高明。大抵这也是大元境内少年郎的常态,不见得识文断字,但由少时起便要将身子体魄砥砺到极高的境界,刀马纯熟,筋骨硬朗,这才可抵住大元境内割人长风,与萧寒冬日。

    岑士骧由前几日便是神情冷峻,一路上也少有开口言语的时节,一反常态,的确是惹得一旁妇人很是觉得蹊跷,如今眼见得要定起帐来,百来牛羊也是并无缺损,这才趁拴马的功夫走上前来,蹙眉问起缘由。

    “也并非是因旁的事,只是还未登程的时节,收着一封书信,乃是由大元正帐中快马送至手上,恐怕不出一旬时日,我便要应书信前去正帐,同大元部族当中族老商议些事。”岑士骧将马匹栓罢,叹气道来,“妇人家本不应当知晓此事,但生怕若是不同你讲个分明,终日惴惴不得安宁,变为一桩心事,倒不如先行讲个分明。”

    “正帐每四载才有各部中人前去议事,可眼下还未足三载,为何便是如此急切。”多年在外受长风雨雪,妇人面皮亦是显得黝黑,双掌也不复当初细嫩,而今闻言叹息,心中已然明悟几分,“那胥孟府之势难有人阻挡,即使是那些宗门,联手之下都不曾伤及胥孟府分毫,到如今大半部族宗门因难敌其势,只得是卑躬顺从,看来已是大势,大元一境中宗门本就算不得多,如今部族纷纷倒戈,如何能应付得来。”

    岑士骧也是知晓自家这位跟随自个儿十几载的发妻心思缜密通透,凡有诸事,必能想出其中症结,果不其然仅是略微提及两句,便被猜出个大概,不得不苦笑两声,将刀棍立到一旁,神情低落道来,“猜的没错,但眼下大势便是如此,大元之中部族极多,其实多年来早已是定下各自地盘来,并未再有当初那等时常起磕碰乱战的祸事,但眼下胥孟府起势,许多人就又捡起那等掖藏多年私欲来,争先恐后前去依附胥孟府一地,亦是为自个儿部族谋取好处。”

    大元当中部族不下千百,其中族人数目极多者,也不过一十六部,早年间还未有正帐把持大元的时节,时常互有磕碰,乃至于动起刀剑之事屡见不鲜,终究是民风悍勇,半点不由心思,定然是凭身手高低,部族势大势小定规矩,时有死伤,好在是经正帐中十几位族老与当年那位堪称手段绝伦的赫罕把持,才将大元当中一十六部大族,百千小族地盘定将下来,再不可轻易改换。

    太平数十年,终究是被胥孟府无端起势,观其势头,多半便是要将大元原本沿袭数十载的规矩格局尽数毁去,而如今正帐疲敝,新赫罕年纪赏浅,当不得大任,许多原本便心思不定的部族纷纷屈于胥孟府威势,马首是瞻,一时风起云动。

    “我族不过区区几十数,已然是势微,多年来都算不上人丁兴盛,我接过族首多年来,正帐并不曾相邀,反倒是那位新赫罕同我有些私交,如今遣书信而来邀我赴约,书信里寥寥几笔,不曾提及他事,但分明是将羸弱二字挂在书信之外,怕是那一十六族之中,已是仅存下两三大族心归正帐,不得已才将我族这等小族族首请来,一来撑场,而来便是存心拉拢。”

    妇人脱去皮裘,擦擦鬓角汗水,许久也没言语,而是蹙眉许久,心思转动,还是扯起岑士骧掌心来,柔声道来,“明知晓此去必定要同正帐绑到一处,龙潭虎穴,何苦还要前去,本是女子家不该插言此事,但胥孟府近两载之间,手中刀染过无数血水,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肆无忌惮势不能阻,还是再多考虑几日为妙。”

    汉子不曾急于作答,而是看向不远处三位儿郎,兴许是因迁帐一事,三人都很是欢欣雀跃,故而拴罢马儿,都是拎起手头长棍耍将起来,进退走棍,不知不觉便是打到一处去,掀起许多浮土碎草,笑声传开极远。

    “打罢狼以后再定下究竟是去与不去,别成天操心。”面皮若刀削斧劈的汉子朝自家女子憨厚笑笑,替妇人将额前赶路所沾染的沙土抹去,“我与正帐许久也没交情,就算是去到正帐,也断然不会轻易替正帐卖命,不顾家中妻儿,倒是你操劳这么多年,这次让你家汉子自己选可好?”

    妇人嗔怪,随手抓起片沙土朝汉子扬去,“你若是心思足够稳当,又怎会令我日日忧心,出门时候添些小心,尤其护着三不晓得轻重的儿郎。”

    岑士骧嘿嘿应声,重新拎起刀棍上马,朝不远处三个儿郎打个呼哨,策马冲出几丈远近。

    “天色正好,随爹去打狼。”

    大元草场里头的汉子大多不通文墨,更不晓得如何做生意,上好牛狼皮毛大多都是被商贾使顶低下的价钱买去,但唯独打狼这般本事,任凭小族大部里头的少年郎,都是从小便学得炉火纯青,右手刀左手棍,使近乎两人高矮长棍挑狼鼻狼腰处下棍,若是敲得瓷实,当即便可将狼腰打断,再无动身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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