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一团乱麻的蜘蛛侠(第 2/4 页)
“至于蜘蛛侠版权,则有些复杂,并不在二十世纪福克斯手上,而是在梅纳赫姆﹣戈兰手上,似乎他曾经把蜘蛛侠剧本卖给了哥伦比亚,也就是说,现在蜘蛛侠版权是索尼公司的。”
“不过,二十世纪福克斯坚持认为蜘蛛侠版权是属于自己的,好像跟米高梅也有一些关系。”
她足足说了一大堆,似乎觉得口渴,端起杯子轻轻喝了一口姜红茶,继续说道:“眼下蜘蛛侠版权就像是一团乱麻。”
“除非能理清其中的关系,否则我劝你,还是尽早放弃蜘蛛侠版权。”
“或者说,几乎不可能,从三家公司手上买下蜘蛛侠版权。”
二十世纪福克斯、索尼、米高梅,还有一个梅纳赫姆﹣戈兰,想要理清其中的关系,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何况,蜘蛛侠是惊奇漫画旗下人气最高的一个超级英雄人物形象。
同时也是唯一一位能与超人、蝙蝠侠齐名的超级英雄。
超人已经出品过四部电影,由克里斯托弗﹣里夫出演,蝙蝠侠也曾出品过多部影片、电视剧,二者皆受到观众欢迎。
从这一点上面就可以看出,蜘蛛侠版权何种重要,不管是二十世纪福克斯,还是索尼、米高梅两家公司,都不会轻易放弃蜘蛛侠版权。
“看来,只能暂时放弃蜘蛛侠版权。”
瑞恩明显露出一丝不舍,要知道前世几部《蜘蛛侠》,几乎部部都是大卖,单单蜘蛛侠一个人物取得的票房,差不多可以跟整个《复仇者联盟》比较。
“继续跟二十世纪福克斯接触,最好买下x战警版权,价钱上面可以做出一些让步。”
“至于夜魔侠,如果价钱合适的话,也可以一起买下来。”
当初二十世纪福克斯买下x战警版权时,顺带将夜魔侠的版权,一起买了下来。
只不过,比起x战警版权,夜魔侠的版权,显得无关紧要。
“我正要跟你说起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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