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婚姻自由(第 3/4 页)
商业是贱业,从商之人不管多富有,社会地位都和贱民等同。
这是国策!
唐奇对此却无所谓:“是我娶妻又不是陛下娶,有什么不同意。”
现代人,婚嫁之事随心所欲。
既然动了心,又没打算在权力场上拼搏一回,娶个商家之女又何妨?
况且卓文君是个好女人,才色兼备,能主内也能主外。
最重要的是,聪明。
不会跟此时的寻常女人一样,动不动就哭哭啼啼没个主见,算得上是西汉时的“新式女子”了。
身为一个现代人,让唐奇娶个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然后相敬如冰。
真不如单身一辈子!
“朝廷法度你也知道,商人不可与百姓通婚,何况关内侯?”霍去病忧心道,“你若非要娶她,不如先想个办法,让卓家脱了商籍。”
“不可能。”唐奇断然拒绝,“卓家是大汉首富,因为商人身份限制,才一直被压制住。”
“让卓家脱离商籍,是给他们一条有钱又有权的大道,我吃饱了撑的才会出这个头!”
以卓家的能力,脱离贱业后第一件事是什么?
让自家子弟当官呐!
此后权和钱连在一体,连交易的过程都能够省去。
通俗点讲,就是让马爸爸的儿子去当县长、市长甚至省长!
这是想干嘛,跑步进入资本主义?
别说只是脱离贱籍,又不是让他们当官。
人都不是贱籍,有资格举孝廉秀才了,女儿又嫁给了关内侯爷。
给自己运作个亲民官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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