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青葱岁月 166、杂记(第 1/4 页)
(这章写得好乱,主要是对这段时间主角的工作做一个收尾。)
5月2日,与老刘一起,到了大马。
老陈在东南亚的人脉很广,一瓶饮料还没生产,就签定了所辐射国家的所有经销权,经销商连保证金都交了上来。
“星巴克和7-11太过份了,我要求可乐独家经营,他们居然否了,只答应进场。”
老陈愤愤不乎的说道,不过语气中明显带着炫耀。
其实易绍峰知道,这是做样子给他看。
老陈虽然是星巴克和7-11便利店的股东之一,但星巴克是美国品牌,7-11源自美国,让这样的品牌,不卖双可乐可能性为零。
老陈炫耀是因为,这两个品牌能卖峰尚,本身就是一个胜利。
“陈叔,这有什么好生气的。这还是陈叔您面子够大,不然峰尚连进场都不可能。”
说这话,一半是为了抬老陈,一半倒是真实想法。
“小峰你放心,东南亚几国,我一定会让峰尚的销量,超过那两个。”
“好,那我就等着陈叔的好消息。”
“香港到现在还是空白啊,虽然已经回归,但深市的厂想要辐射香港不大可能,所以我认为,在香港我们还要再建个厂。”
随着在整个东南亚宣传的投入,峰尚也算是打响了第一枪。
这次宣传很简单,只要将老刘的两则广告投入即可,老刘在整个东南亚都是一线。
这次峰尚的招商成功,大大刺激了老陈的野心。
“陈叔,这块市场可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这里可是有个香港土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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