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买了件衣服(第 2/4 页)
男孩抱着手里的狗,那只大金毛的名字叫做波妞。
波妞好像感受到了主人情绪上的波动,挣扎着抬起大脑袋,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了舔男孩的手心。
唐末的心有些软了下来,末世里的人是没办法相信的,但是动物依旧保留着单纯善良的天性,无条件的信任着爱着自己的主人。
“你叫什么名字?你家人呢?”
“我,我叫小飞。我爸妈都不在了,波妞是我唯一的亲人了,我不能再失去它了。”
“可这你这衣服好像不值水的钱吧?”
“如果你有水的话,我这摊子上的东西你看上什么都可以拿走,全拿走都行!”小飞利落的回答。
唐末听后还真的蹲下了身子,把那件纯白的短袖拿在了自己的手里,衣服是全新的连吊牌都没有拆,摸着手感很好,唐末不认识吊牌上写的牌子,想来当时应该不便宜。
小飞的摊子上大多是一些年轻人的奢侈品,球鞋墨镜背包还有手表之类的。
看得出来饥荒来临之前他的家境应该不错,这样一个小富二代过着现在的日子还能照顾一条狗,也真的算是难得了。
唐末翻翻看看,从里面又挑了一个黑色的棒球帽和一个大大的墨镜。
“这些应该够半瓶水的钱了。”
然后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喝剩下的半瓶矿泉水扔给了男孩。
小飞显然还没反应过来,被飞来的瓶子砸了个正着。
波妞扭头不满的看了唐末一眼,那眼神里的内容连从来没养过狗的唐末都清清楚楚。
“还真的是通人性。”唐末好笑的看着那只金毛。
“哎,小姑娘,你买他那些破烂干嘛啊,快点要回来。你看看我这摊位上,可都是好东西,都能用的上!”
看见唐末还真的能拿出东西,旁边那大叔急了,要不是离的比较远简直恨不得把唐末马上拽到自己这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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