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才的进步(第 2/4 页)
项阳险之又险的躲开,又是一刀。
再一刀。
直到第七刀,将红眼羚羊的颈椎砍断,红眼羚羊才在冲锋中倒在地上。
王虎:“可以啊,很强。”
王南:“这就是天才么,厉害了。”
项阳没好气:“别打趣我了,库特斯只用了一招就秒杀了红眼羚羊,我砍了七刀,花了十多秒才杀死它。”
王南摆头:“普通武者第一次进入荒野,第一次面对真正的凶兽,不尿裤子就不错了,十秒杀死一头初等兽兵,已经是我见过的人里面,做的最好的了。”
王虎点头:“别忘了,你用的是两千kg的力量,而不是你的全力,你用全力,一刀把红眼羚羊的头剁下来,跟玩儿似的。”
项阳疑惑,自己做的算好的了?
也对,人类修炼到武者之前,基本没有厮杀体验。
自己以前有过杀死受伤的嗜血坦克的经历,所以比他们冷静很多。
高淳:“你体会到差别了么?”
项阳:“我觉得有一点诡异,但没想通为什么,是因为武器的不同?”
高淳笑了:“胡扯,手斧尾刺可以刺,鬼斩刀就不能捅么,你为什么要用砍的。”
“呃……”项阳愣了一下恍然大悟,对啊,一刀捅穿红眼羚羊的脖颈皮肤,刀口将它颈椎割开,它肯定必死无疑。
高淳这才带着项阳观察红眼羚羊的伤势。
“一般,如果选择了凶兽的大要害,想要一击必杀,就必须提高杀伤力。”
“捅的穿透力,比劈砍强太多了。”
“而如果是要破坏凶兽的攻击性,比如让它失去角或者失去蹄爪,才用砍这种方法。”
高淳指着伤口:“你第一刀,如果换成捅,这头红眼羚羊就已经死了。”
想明白这一点,项阳恍然大悟:“明白了,再来一头,一击必杀!”
“想得美。”高淳:“用两千kg的力量,三十米每秒的速度,冲进去,把这一群红眼羚羊都杀了。”
“如果超过力量限度,或者速度超标,就算失败。”
“记住了,被攻击到的话,你会受重伤甚至死亡的。”
项阳擦拭了一下刀:“好。”
说着就准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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