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万事大吉(第 4/4 页)
当然了,这事也是过去了,大家都是做到了脸皮厚的心照不宣。而且,人家门主现在和酒鬼前辈基本就是天天腻在一起,我们继续纠缠这事也是没了意思,所以,这事反倒是最先揭过的。
地府之中对于这种事本来就不像所谓的名门正派那样,满嘴的仁义道德,鼓吹人妖殊途呀,仙魔不同路呀,这种的理论。地府之中反倒是一直都遵循一个标准,就是随心随,如果真的可以,门主老王别说是娶了阵灵酒鬼前辈了,就是娶一根木头,天天抱着木头睡觉,那也没人会管,毕竟,那是人家自己的事,你管人家能不能生孩子呢,不能生孩子,就当浇灌了也算是为了地府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做出了一份贡献不是。
然后就是千门千阵的问题。
为了就酒鬼前辈,千门千阵已经被门主老王送给了青衣,而现在,千门面临的况就是,千门千阵已经没有了。
作为门主,老王自然是对这种况郁闷无比,毕竟千万年来,千门一直都是依仗着千门千阵的存在,自信满满的生存着,这么突然没了这么一个大杀器,即便是门主早有了心理准备,事到临头的时候也是不免的心中郁闷至极。
只是这么严肃的事,却因为青衣的一句话便解决了。
“现在酒鬼前辈就是千门的千阵,门主,你是不是最近休息不好?”青衣看着门主,脸上有着认真的审视表,不过我总觉得,他所谓的休息不好,应该是意有所指,比如:疲劳过度,什么频繁等等……
“的确,我现在便是千门千阵。”酒鬼前辈说,随后手掌挥出,一道光芒一闪之间已经笼罩在我们目前所处的分部周围,紧接着便是一股玄妙的气息升起,几息之后归于平静。
门主王不留自然是对千门千阵最敏感之
人,这气息升起的瞬间便已经明白了一切,随后便是满脸的忧心之色尽褪,只是一脸惊喜的看着酒鬼前辈,那样子,玛德,王八蛋这么多年,估计还是纯阳之体吧?当然了,他那个纯阳,肯定不是我这个纯阳。我这个纯阳可是比他那个纯阳惨的多。
想到这里,其实,我的内心是非常沮丧的,甚至——想哭。如果可以选择,老子现在就从书里钻出去,给码字的两个大嘴巴,问问他,老子是不是真的不配拥有,以及之后的幸福。
千门千阵的事圆满解决,众人自然也是放心,毕竟,千门现在和我们也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彼此之间也算是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说的算是高大上,其实彼此之间就是一起干架,一起喝酒吃的关系,算起来更像是一群地痞流氓,凑合在一起,扯个大旗一起劫富济贫。
千门千阵的事圆满解决,剩下的自然就是门主老王和酒鬼前辈的的问题。
而对于这件事,更是出奇的顺利,首先,酒鬼前辈直接一道门主令下去,自己直接辞去了千门长老的职位。然后门主令再发一道,酒鬼前辈荣升门主夫人。其实说白了就向人间的职务任免差不多,免去一个职务,任另一个职务,汤换了,药其实还是一味药,甚至连药引子都不换,简直就是十全大补丸的存在,放在哪都能行,都是一样。
不过,对于这件事,我还是有一个好奇心,所以,关于我的好奇心,自然也是寻求过答案。而门主给出的答案也是响亮、干脆。
“老子丁克,不行吗?”
草,你丫的还知道丁克呢?还有,你丫的现在不管怎么说也算是家财万贯的程度了吧?财产继承问题不考虑吗?不过,你丫的都丁克了,也就不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了吧。
总之呢,现在所有问题完美解决,门主老王和酒鬼前辈终于是可以双宿双飞了,千门千阵也是失而复得,甚至比之前更是完美,酒鬼前辈不过是百分之百的掌握千门千阵吧,但是掌握了一个七七八八也是非常谦虚的说法了,可能再过一些时,就能够达到完美掌控的程度了。
两件事解决,我们自然就是再次变成了无所事事的状态,当然,这个无所事事是对于千门而言。毕竟,如今金灵那个王八蛋仗着自己恢复了不少的状态,子骨也算是硬朗了不少的况,每天都是在我的脑袋里啰嗦的没完没了,恨不得我明天直接就是虎躯一震,王霸之气贯体,一招“大荒囚天指”戳死云顶家族的那些王八蛋,一个不留。
于是,所有事完事之后,我们又逗留了几之后,便告辞离开千门,往云顶家族那边跑了过去。
当然,我们离开的时候后可是拉着整个千门呢,让我们这个人去和人家数十万的大家族干架,我们没那个勇气,也没那个实力。
站定在云顶家族地界边缘的时候,门主老王和酒鬼前辈斜着眼睛看着我,意思很明显:怎么整,你定。咱们是偷偷摸摸的干,还是光明正大的干,全凭老大你一句话。
说实话,这感觉,老子实在是太喜欢了。我现在怎么算也应该是富二代一样的存在了,基本上就是只管胡吃海喝,打架、送死这种粗活,自然有人乐意去做。
“我觉得,我们还是悄悄的进去吧,打枪的事还是不要了。”我说。
众人看我的眼神像在看一个怂b。
我看众人的眼神像在看一群傻b。
你们以为这是过家家呢?我当爹,你当妈,咱俩睡个觉,然后明天生一个胖娃娃呢?这塔马的是玩命,而且是一不小心就得把自己的命玩进去的状况。
所以,我据理力争,阐述了自己想法。
于是,众人的眼神在我和老王,还有老王媳妇,也就是酒鬼前辈的脸上扫来扫去。
最后,刘结巴测测的冒出来一句:“你丫的就是自己找罪受,有严重的受虐倾向。”
刘结巴说这话的时候,其实我是非常想掐死他的,王八蛋嘴太快,而且最主要的还是一针见血。
其实这种事应该不能怪我,作为一个男人,一个立志要成为海贼王……哦,不对,是一个立志要成为混吃等死,每天纸醉金迷的富一代的男人的人,这种借他人之手,完成自己的事业目标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其实,也不是我不做,我一直认为,这种事应该是我最满意的故事节发展方向,只是可惜的是,码字的不会让我这么发展。一是不能水字数,二是这么写的话,估计三句话这书就结束了。首先,老子穿越了,然后,老子牛了,最后,老子一统三界,舍我其谁。丢下一句话:高处不胜寒之后,挥袖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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