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原来如此(第 3/4 页)
“哟,福伯,这就是天明的二女儿吗?长得不怎么样嘛,比我们家玫瑰和茉莉差远了。”
酸溜溜的声音,打断了一老一少的重逢。
福伯脸色一沉,“熊姐,注意你的身份,在小草面前,你都得喊她一声小姐。”
“哟,都什么年代了,还小姐、老爷的……”
“闭嘴!”福伯神色俱厉,“请你记住,这栋宅子是蓝家的祖产,小草是继承人,她要让你们走,你们就没有资格在这里住下!”
“我……”熊姐噎了好几秒,然后红着脖子反呛,“蓝家的祖产又怎样?蓝娇跟我妹夫离婚的时候,可是自愿净身出户把这栋房子给了我妹夫,那就是我妹夫的,我妹妹的,我三个外甥的,哼,哪来的什么继承人?”
听着这些谬论,蓝草实在忍不住反驳,“熊姐是吧?你懂不懂物权法?懂不懂继承法?这栋房子的所有人是谁,自有法律条文规定,凭你一张嘴,说是熊晶晶的,就会是她的了吗?小心我告你们熊家非法侵占别人财产!”
“你,你个小蹄子,简直是胡说八道……”
熊姐被蓝草搬出的法律知识吓住,语无伦次了起来。
“小草,跟这种人争辩简直是浪费时间,我们走,别理她。”福伯拉着蓝草的手,无视熊姐,走进宅子。
走在葱葱郁郁的林荫小道上,熟悉的风景,不禁让蓝草陷入了回忆。
记得小时候,外公和福伯经常带她在这条小路上散步,她蹦蹦跳跳的,别提多欢快了。
她还爬上路边的树木,爬得高高的,看着树底下外公担忧的眼神,听着福伯仰着头,紧张的喊“小草,危险,快下来,小心啊,小心……”
每当这个时候,蓝草就很得意,为自己成功得到大家的关注而高兴。
有时,她也会乐极生悲,华丽丽的从树上摔下来。
每每那个时候,福伯就会紧张的张开双手试图接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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