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保护投资的手段(第 2/4 页)
“所以,一个真正的好制度制必然与契约精神和法治精神相伴。”
“那么,私人股份应该有转让权吧?”
“我认为有,不过我们算是原始股东,你如果想转让,我们有优先购买权。”
“妮可大姐!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比如我,一名铁路维修技师,我希望在有生之年成为铁路大亨,把铁路修到各个大陆,按照您刚才的建议,我是不是应该首先向这个财产托管机构申请一笔创业资金,获得批准后开始创业?”
“成东你说的对,就是这样,而且你的第一笔原始投资也必须这样做。”
妮可微笑着回答道。
“看来我的股份与在坐的所有股东是一样的,但因为我是董事长兼总经理,所以会有薪水,如果我经营的好,还会有职务分红,当然了,本人作为股东大会的一员也会有利润分红......”
“这是当然的,没毛病。”
人群里有人回应道。
“换句话说我们个人可能很难获得公司的控股权,因为在这间屋子里几乎不会有人出让股份......”
成东点点头表示理解了。
“是啊,这里的所有财富你我个人只占九十三分之一。”
“好吧,希望在我的后代里别特么出败家子!俗话说,崽卖爷田不心疼呢......”
“哈!我可以肯定地预测,那是难免的!”
“富不过三代请了解一下。”
“所谓德不配位,子孙的事情真的很难说的哦!”
“在我家,估计二代不出败家子就不错了......”
“那是哦,想一想你那个三妻四妾的人生理想,到最后生出一堆儿子女儿来争夺你的遗产......”
“然后上演一场宫斗大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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