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四章其实我还是蛮喜欢音乐的(第 4/4 页)
怎么会不喜欢音乐啊,那是初心啊……
可是,为了更加更快的去贴近目标,他只能这样做,没有其他的选择了。
“啊。”
想要重新站起来的秦烟,太过心急了,站起来的时候没有站稳,摔下去的时候,又把脚给崴掉了。
“沈如风!你个王八蛋。”
秦烟无力的坐在那里,嘴里喃喃的骂道。
傻蛋!明明就喜欢音乐,还偏偏说自己喜欢上演戏了,要去学演戏,他学个什么演戏啊演戏,他说自己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要是这么容易的话,他不早就离开娱乐圈了。
一遍遍的修改底稿,一遍遍的对词的人都不是他,都是一个叫傻蛋的人,他不是傻,都已经是智障了。
都那么喜欢唱歌,最后偏偏要因为她放弃,怎么可以!
秦烟越想越伤心,抱住自己的胳膊和“残废”的腿,在没有几个人的篮球场那里无声啜泣。
她做不到,做不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他明明就那么的热爱音乐,凭什么要为了主流的趋势去放弃它。之前的时候,记者曾经问过他一个问题,在你现在的生命里,你觉得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他说,可能是那个时候放弃了去一个专业的音乐院校去学习音乐吧,其实我还是蛮喜欢音乐的,但是考虑到未来的事情,那个时候就决定先把音乐的事情放一下,没有想到一放就是那么长时间。
他说的云淡风轻,听的人可不是云淡风轻的。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音乐的……
最后悔的事情。
一句句都是在戳秦烟的心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