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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64章.邓丽君(拜见姚莉)(第 1/2 页)

    《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

    对邓丽君来说,演电影并不比唱歌更难,她在《歌迷小姐》中扮演一位和她年龄、性格和经历相爱的角色,实际上就是她自己在演她自己。她只需要对着镜头把真实的自我显现出来就行了。所以,她按照剧本中的情节,对着镜头天真地笑,露出牙齿,目光中闪烁着欢乐的喜色,然后再对着男主角灿灿地一笑,再掠动一头发,把她最美丽最动人的一瞬间展示出来就行了。然后,她就这样地不断地重复着这种套路。

    在电影拍摄过程中,她的那些衣服几乎都派上了用场,那些衣服让她像一位时装模特一样,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在不断地变换着。她穿着不同的时装在蹦着跳着唱着舞着,使她成为了一位时装、电影、舞蹈和歌唱艺术集一身的表演者。她用这些服装不但把电影的画面装饰得轻俏美丽,而且,也为电影公司省下了一大笔置装费。这是一部轻喜剧,故事情节大多发生在客厅、海边,以及有风吹着头发的地方,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

    得知邓丽君参加了电影拍摄,许多报社的记者来到拍摄地点来采访她。一位《苹果日报》的记者问她拍摄电影的感受时,她微笑地回答说,“拍电影其实也是非常辛苦,要经常在露天下拍摄,所以,我的肤色晒得很黑。但拍摄电影也很有意思,它能让我学到许多表演的艺术和技巧。”

    还有一位记者对她说,“你是歌手,应该立足歌坛,而不应参加电影拍摄,这会使你歌唱事业受到误导,偏离正轨。所以,拍电影不是你该做的事情。”

    邓丽君却说,“我不这样认为,电影和唱歌都属于表演艺术,相互之间都有相通之处。所以,我觉得拍摄电影会使我的演唱受益非浅。”

    事实上,《歌迷小姐》的影片让邓丽君很快就红遍了香港。同年9月《华侨日报》举办了香港“十大歌星”大奖赛,邓丽君荣获“金骆驼奖”。

    那是9月初的一天,香港的气温还有点高。邓丽君穿着一身清凉浅淡的短裙,穿着一双纯白的皮凉鞋,以《歌迷少女》中女主角叮铛的那种清新活泼的装束参加了颁奖典礼,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等颁奖和采访结束后,邓丽君和母亲就出了《华侨日报》的会场,来到了大街上。这时,天开始有些阴了下来,天色很暗,像是要下大暴雨。于是,她们赶忙挡了个出租车。幸好,等她们刚回到赤柱豪宅的屋里,天就一下子黑了起来,接着,电闪雷鸣,大雨如注。也许是连续几天的高温和高热,风刮得特别大,雨下得特别急,空中被持续的闪电照得通明,雷声隆隆作响。感觉就跟台风来临似地。

    邓丽君和母亲都用恐惧的神色看着窗外。一直等到窗外的雷雨减缓了一些,母亲才离开了窗户,进到厨房去做饭了。邓丽君也进到了自己的房间里。这时,墙上的挂钟的指针才指向下午五时。平时这时,她已经差不多要出门去演出地点做演出准备了。可是,今天她刚好没事。于是,她就想这时朱坚肯定还在办公室里上班呢。于是,她就拿起电话拨号。

    电话接通了,朱坚说,“亲爱的,现在不忙了?”

    邓丽君笑着说,“不忙的时候就是我在想你的时候。所以,现在不忙了,我就开始想你了。”

    朱坚说,“亲爱的,我也非常地想你。又有什么高兴的事吗?”

    邓丽君说,“是有件高兴的事,我在香港《华侨日报》主办的本年度十大影星的评选中被当选为十大影星之一。”

    朱坚激动地说,“你太了不起了,刚到香港才一年,就成了香港的十大影星了。”

    邓丽君说,“这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个歌手,从来就没想到能在电影圈里获奖,更别说在成为十大影星了。这太出乎我的所料了。”

    朱坚说,“说明你在唱歌和电影方面都有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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