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取钱应该去银行(第 3/4 页)
罗森抢了一个电脑,用他的电脑技术搜索有用的资料,毕竟这次行动只有他们两人。
好吧,一直就只有他们两。
但是这么鲁莽的过去显然不符合他的性格。
在两分钟后,罗森成功敲定了一家银行。
“走吧”。
路过途中顺手还抢了一套衣服,哈琳换上了一身运动装,而罗森穿上风衣带着兜帽,袖口处的匕首银光反射。
两人看起来不像是要去抢银行一样,反而更像是一对小情侣一样逛街谈恋爱。
虽然在哥谭市晚上逛街不是一个好想法。
这也不得不说哈琳在一年之内身高蹿的太快了。
不过靓丽的哈琳和瘦骨如柴的罗森比起来,看起来真的像鲜花插在牛粪上。
因为两人表现的如此无害,所以在路上他们遭遇到了打劫。
被抢指着的感觉让人很难受。
罗森看着周围不知好歹的人,在想是该打断腿还是割去皮。
“嘿,朋友,借你的钱和妞玩玩”,那人非常嚣张的叫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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