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总编刘洋(第 3/4 页)
最重要的是,他认识这个女孩子。
“刘姝?”秦风道。
女老板笑了,“哟,你还记得我名字啊?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听到对方的声音和话语,秦风知道自己没有认错人。
只是,回想起和她有关的场景,秦风有着很多无奈。
面前的这位女子如今应该最多二十岁出头,甚至可能连二十一都没到。
只不过,在三年多以前,那个时候刘姝还没满十八岁,算起来应该只是个未成年的小娃娃。然而在国外,很多女子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青期来临,然后谈恋各种疯狂。对于他们来说那都是正常不过的事。
所以那时候刘姝虽然十七岁,但在国外,本就是花季年龄。本来吧,站在她的角度,其实是看不上那些调皮的同年人,觉得他们除了调皮捣蛋之外就是不学无术。
当然,就算刘姝长着一张东方面孔,也依旧很受男的欢迎。
只是,刘姝的眼界还是很高的,因为出生在富足家庭的关系,所
以就算真的谈恋,她或许也只看得上那些优秀的人才。并不是那些整天瞎晃就知道吸食毒p的废青。
那时候的刘姝也幻想着如果能够有一位像是创立脸书或者是搞出微软等软件的天才创业者的话,或许还能谈谈恋。
再不济,一些年轻出道的摇滚歌手什么的也还是能接受。
问题是,那个年纪就开始为了梦想奔波的少年,或许真没多余的时间去经营。而在16岁的时候,刘姝确实恋着一位阳光大少年歌手,那位大哥哥唱的歌也很温暖,但终究,他们的感之路并没有朝着正规方向发展。
所以说,她的初恋其实算得上是无疾而终。一年后,秦风就这么突兀地闯进她的生活里。当时秦风伪装的是一位富二代,虽然同样也给人一种不学无术的感觉。
但他和别的废青不同,因为他上充满着神秘。毕竟当时的秦风本就是佣兵界的一位奇人般的存在。奈何那个时候秦风也不懂内敛,所以上本就散发一种危险的味道。
偏偏这种神秘的气息就有些吸引刘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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