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生命意义(第 2/4 页)
人是不能太极端的,更不能把自己生命的旅程,想得过于物质化,这是我的建议。
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会想,年轻时可以多存点钱,等老了后就可以花钱请别人来照顾自己的晚年。
这么做不是不可以,只是在我看来,这样的晚年未免有些太凄凉了。
再就是,我们若把婚姻的话题说得再大一点,其实在我们的骨子里,是天生就有五伦的概念的,这点你应该知道。”
“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周琳琳点了点头。
“对,就是这五伦。”黄守真微微颔首道:“所以说,我们只要来到了这个世上,那么各自存在的意义都脱离不了这五种关系的牵绊。
虽说现在不是封建时代了,也不会再有皇帝老儿,看似君臣的关系已经不在,但其实‘君臣’关系,依然是存在的。
只不过我们的‘君’,不再是君主,而是国家。
国家是君,我们作为公民,即是‘臣’。
所以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责任之上,我们身为国家的公民,该如何来守护这个国家?
总不能每个人都因为自己不想结婚生子,或者为了一些利己的个人意愿,就都不传宗接代了吧?
再就是,在我自己看来,我们身为现代人,如果能完全抛弃掉那些封建制度中、以及现代世俗所规定的一些‘恶习’,那么婚姻并非是决定赡养责任去留的根本原因。
这就像你小姑一样,她不是也嫁给你小姑父了吗?
按照世俗的观点,她就已经是泼出去的水,是何家的人、而不是你们周家人了。
可她平时对爷爷奶奶是否有孝心呢?
这点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所以我们作为现代文明真正的普及者和继承者,应该先在自己心中,树立起一个最基本的‘平等孝心’的观念。
而有这样孝心的人,是可以很好地去解决双方父母的养老问题的。
我们可以在律法的形式上,继承和履行流传了上千年的婚姻制度,但在观念上,却必须得做出一定的改变,绝不能因‘嫁’、‘娶’这两者的区别,而产生出不同的心理区别,或者是不同的孝道与礼制。
既然作为儿媳有赡养夫家父母的义务,难道作为女婿就没有赡养自己妻子父母的义务吗?
王阳明说:平等是德。
一个人如何在自己的心里面,做到真正的平等,不正是解决一些困难的办法么?”
说到这,黄守真停顿了一下,才又接着说道:“对于婚姻之事,我现在偶尔也会想,倘若我以后娶了妻子,我是否也应该和世俗观念中的规定一样,等于直接夺走别人的女儿?
为什么我不能给妻子的父母一种新的感受,让他们在依旧拥有自己女儿的同时,多一个儿子呢?
当然,一个人想要做到真正的平等,必然会和世俗中的礼制,尤其是老一辈人的观念产生出某种程度上的冲突。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