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土地定性(第 3/4 页)
少三五人都是小问题,只要代表人数过半,经皇帝允许召开的会议就有法律效力。
议员五年一任期,中途遭到了罢免,不补位,必须要等下一次换届,所属邦国才能重新派人进入。
帝国议会建立这么多年,都没有谁敢瞎折腾,就是怕被皇帝抓住把柄踢出局,丧失了在帝国中的话语权。
近东地区现在人都没有,独立建省的条件根本就不具备;没有人,自然也不具备实施殖民统治的基础。
分别划分给邦国统治,也是一个办法。各邦国政府要不要反对还不知道,反正下面的民众肯定不会答应。
对小邦国民众来说,花钱去建设万里之外的近东地区,和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利益关系。
中央政府要去开发近东地区大家是支持的,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分割的非常清楚,谁的地盘谁负责掏钱治理。
神罗帝国的土地法理属性就这么多,别的都不满足条件,不纳入皇帝直属领,中央政府怎么合法投入资金进行建设?
就算是不考虑战略因素,为了大家内心深处的“罗马帝国梦”,近东地区也是必须要重建的。
只能说罗马帝国太牛逼,在欧洲的历史文化中烙印太强了,即便是灭亡了上千年,还有一堆继承人。
法国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俄国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意大利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希腊人以罗马继承人自居……
作为西罗马帝国的正统继承者,德意志人自然也不能例外,尤其是在灭亡奥斯曼帝国后,重建罗马帝国的呼声就更高了。
当然,也就停留在嘴炮阶段,官方的媒体的定义都是非常明确的——新神圣罗马帝国。
多了几个字,意义完全不一样。自诩罗马帝国继承人的家伙那么多,乱喊口号是很拉仇恨的。
不光是近东地区,实际上弗朗茨还准备把海外殖民地纳入皇帝直属领中,只是考虑到小邦国的情绪,暂时押后了。
毕竟是大家一起出钱搞出来的,突然之间从法理上和他们没有了关系,没准会有人想不通。
这都是小问题,海外殖民地都是弗朗茨这个皇帝的封臣,而不是帝国的诸侯,从一开始在法理上就确定了。
不是大家不想当诸侯,可惜弗朗茨不给封。皇帝不答应谁也没办法,总不能跳出来和皇帝闹吧?
-->>(第 3/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