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三百二十六章:这还搞个毛啊!(第 1/3 页)

    这种被称为爪魔的怪物,无论力量还是速度都高于普通人,但是如果掌握有一定战斗技巧,兼之心理素质过关的话,想要解决也并不困难。

    因为爪魔的攻击大开大合,根本没有蓄力留力的说法,所以只要能躲开就能反击,和人一样同样有着要害,只要命中就能取胜。

    当然话虽如此,但是普通人中能够做到这点的依旧屈指可数。

    这倒不是硬实力上的差距,而是面对这样的怪物,普通人往往难以控制住内心的恐惧,一旦心生恐惧,首先气势就没了,十分的力道能够发挥出五六分就算走运,而一旦选择逃跑将后背留给这些怪物,更是必死无疑。

    这就像是前世林肯看过的丧尸电影,明明一个普通人手拿武器都能够解决,却因为恐惧手足无措,最后导致发挥失常送掉小命的比比皆是。

    林肯自然不在此列。

    轻松解决掉这只爪魔后,林肯用脚踩住它的身体,然后用力掰断了那根长且锋利的中指,这不但是任务用品,落在林肯手中更是一把极好的武器,掂了掂后,发现就连重量都刚刚好。

    中年男人要十根爪魔的手指,肯定指的不是普通的手指,而是这样异化的食指,林肯在爪魔的尸体上试了试,发现不说削铁如泥,但锋利程度毋庸置疑,落在人身上能轻易开膛破肚的那种。

    “十根手指,就是要我杀十只爪魔,不过该去哪找?”

    林肯割下一截袖子,缠在爪魔中指上增加握力,正在思索间,面前的街道再次传出脚步声,然后是两头摇摇晃晃的爪魔走了出来。

    “原来不用我去找。”

    林肯算是弄清楚了这个任务的规则,同时那两只爪魔也看到了他,没有任何犹豫,就如第一只爪魔一样,目露凶光快速冲了出来。

    “来得好!”

    林肯抖了抖身体,攥紧手中的手指匕首,他拥有了武器,但是对方数量也多了一倍,面对一个怪物和两个怪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难度更加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

    毕竟对普通人来说,只有两只手,一双眼睛,注意力短时间只能集中在一点,所谓双拳难敌四手,人多就是优势。

    所以林肯思绪转动的同时,整个人竟然主动朝两个爪魔冲了过去,同时方向偏向街道另一边,两只爪魔眼见如此,更是兴奋的发出嘶吼,似乎下一秒就能够品尝到人类香甜的血肉,不由自主随着林肯的节奏,出现了差距。

    -->>(第 1/3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最近更新 鸿蒙霸体诀 妖尾:我才不要当会长 荒古武神 从水猴子开始成神 猎妖高校 万古第一神 这个体质便宜卖 道爷要飞升 我们反派才不想当踏脚石 全民领主:我的亡灵会裂变 灰烬领主 武道丹帝 开局签到荒古圣体 丹武双绝 星辰之主 万神主宰 九龙归一诀 大荒剑帝 人族镇守使 太古神尊
最多阅读 第一瞳术师 诡秘:从阅读者开始 阴阳双修 魔王 回档1988 神农道君 凡骨 凌天独尊 甜牙齿 万世之名 太平令 皇修 道爷要飞升 只是对你认了真 万界武尊 念念 重生成蛇之吞噬进化 趋吉避凶,从天师府开始 沧元图 洪荒:我,龙族最强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