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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 黄雀在后(第 2/4 页)

    甚至连前些年痴迷了好一阵子的贞烈良家,如今也觉得索然无味。

    至于男风,他尝试过,但感觉也就那样了,不管是上是下……

    但是秦佶觉得不能对不起他响彻大魏的“花花太岁”的名头。

    不能辜负赋予给他这个称号的粱京百姓对他的殷切期盼。

    所以他觉得青楼是个好去处,不仅玩的开,还能学到新知识。

    其实今日起床,秦佶并不准备这么早回府的,连去街上继续“提高声望”、欺男霸女的动力都没有。

    没办法,人太出名,已经名满粱京了。

    特别是半年前抽死那个老不死的东西后,整个粱京城的百姓,见到他都会退避绕道。

    起初秦佶觉得很威风,很满意,只是之后时间长了就觉得索然无味了,甚至想着要不要改天去皇宫玩玩,但是他爹的学生李士达劝住了他,答应给他每天找新乐子耍。

    比如今日。

    他一起床就听李士达说,有个不怕死的武夫要来找他寻仇。

    终于碰到了一个不仅不怕他还想要他“狗命”的好汉。

    秦佶兴奋的都没来得急洗漱,衣服还没穿齐,就随便披了件锦袍,带着一帮随从跑了出来,要去亲眼见见那个英雄好汉。

    好好会一会他。

    记得,上一次有江湖儿女要刺杀他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

    他甚是怀恋。

    话说刺杀他的那些人后来怎么样了?

    秦佶在路上想了会。

    好像是做成了人彘。

    那么这回就换个花样吧,不能让那位英雄好汉死的太轻松,不然就是对不起好汉的铮铮铁骨。

    这种敢来要本大少“狗命”的英雄好汉,必须给予足够的尊重!

    “对了,李士达,你说这位好汉是来寻仇的,哈哈,本大少该不会是给他带了顶绿帽子吧?”

    秦佶大笑道。

    他此时面色潮红,披着一件花花绿绿的绣袍,袒胸露乳,随意披发。

    他虽声色犬马,昼夜荒淫,但却并没有被酒色掏空身子,反而精神气极足。

    因为郎溪秦家乃是世家大族,他从小就服食仙家灵物,并且他眼前这位李士达,是他爹最得意的学生,在半年前那件事后,被他爹派来照顾他,哪里会让他身体出问题。

    李士达是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儒生,衣着简素,相貌周正,神态稳健。

    此时他正一手握着腰间一块黑木令牌,垂目出神,听到身前那位老师爱子的询问,他立马松开令牌,抬眼道:

    “他是半年前那位死掉的御史柳锦的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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