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以德报怨(第 3/4 页)
周光远还真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去了。
他就是不明白,他只是去偷了个人,又没犯法,也没伤天害理,为什么法院就非得逼着他离婚,这不是不讲理吗?
离婚不是要经过组织调节吗?最起码得三个月,哪有这么快就能离婚的?是不是胡丽丽花钱把法官给买通了?
他这个奇葩的想法,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脑袋都大,还得先给他普及最基本的法律知识。
律师咨询可是收费的,一小时四十。人家给他讲了一个半小时,他还是一口咬定这案子不公平。律师脑袋都冒汗了,好容易忍着凑够了两个小时,让他交费走人。
听说让他交钱,他就又不干了。
这说两句话就要八十块钱,你们穷疯了吧?你们都是骗子,我要报警!
律师都快哭了,请示了所长,好说歹说,让他交了四十块钱走人。
到这时候,走投无路,他这才回家,和父母说离婚的事情。
都到这一步了,证据让胡丽丽给抓的死死的,父母有什么办法?不过父母不傻,知道人家律师说的对。再说打官司这种事,又是请律师又是上下疏通的,胡丽丽有钱,他们没钱,奉陪不起呀。
最后,又征求了周光远两个姐姐的意见,还是联系了胡丽丽的律师,庭下和解,协议离婚。
从此以后,周光远就好像有毛病了,总觉得社会不公,大家都迫害他。一会儿说要去上访,一会儿又说到处都是妖魔鬼怪,穷人没活路。自己的家也不住了,整天在父母家里住着,嘴里一天到晚念念有词,也不知他在说什么。
胡丽丽恨透了周光远,离婚以后,把房子留给他,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领着孩子去其他地方,先租房子住着,又给孩子转了学,从此跟他们周家没有任何关系。
周光远那边,以后到底是什么情况,她不想问也不想听,就权当他们这一家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了。
丈夫对她不好,公公婆婆也不拿她当一家人,两个大姑姐就不用说了。就这么一家人,她有什么可留恋的?
对刘虹,她倒是真的同病相怜地可怜人家了。
她不希望刘虹再走依靠男人的老路子,尽量腾出时间来去找她,想和她成为朋友。
她想做的,就是想着法儿的劝刘虹,让她出来工作,自己养活自己。
刘虹明白胡丽丽的心思,心里对她也是十分感激。
抢人家的男人,花人家挣的钱。虽然这钱不是胡丽丽直接给的,是她拿身体从周光远那里换的,可钱最终还是人家胡丽丽挣的。
就是这样,人家没有怨恨她,还要和她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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