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章 ‘幸’字包含的真史(第 2/3 页)
这个女人,绝对刚死不久,那只小手上的肌肤都还很鲜活。
为此,张静涛对这些部落男人可不会有半点可怜。
“不要部落男俘!”这是张静涛战斗前说的。
也可想而知,战斗结束后,夜族的武士都是眼睛血红,把部落女俘虏亦是狠狠压在了地上,四意妄为。
“不要弄死,一定要让这些部落女人怀上你们的孩子。”这是张静涛见了后说的。
至于对敌女的这种做法是否可以,张静涛一点都没有反对这种做法,人权,只能是给本族人或友族人,对于敌人,讲权力那是脑壳被驴踢了,人家是来杀你全家的好不好!
当然,对同类的良知也要,否则,人类是没希望的。
那么,留下敌女的性命就已经很好了,至于夜族男武士对这些部落女俘虏的做法,张静涛更没觉得有什么不可以的。
在这战争时期,自然要用最极端的方法来融合她们的,如此才可以不杀她们,否则,她们一旦逃脱,依然会成为敌人,便如放虎归山,那是对自家兄弟和子孙的极端残忍。
那种把女俘虏抓了关了,好好养着,一动不动,而后等战争告一段落,释放回去的做法,完全是伪善。
那只能成为政务筹码,绝不应该将其看作是正确的做法。
如今则不用,可以告诉她们,她们也可以算是联盟的女人了,若战争结束,可以留在联盟,帮联盟的男人生孩子,若战争不结束,她们则是俘虏,若战争失败,那就不用说了,爱咋地咋地吧,失败者是没有任何权利可以说的,这些女人或许还可以当作交换性命的筹码。
而这样的条件开出后,还可以让大多数部落女俘虏安心下来,打消逃跑和反抗的念头。
至于如今部落和联盟弄出来的一些军纪?
张静涛就更不屑了,那能代替得了忠诚吗?
法律和法规,从来不见得是合理,仅仅是对上层来说,那是正确的,对人性来说,那都未必是正确的。
就如谁见过在一家人之中,还要定什么法律法规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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