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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八章 称王灭冥?(第 1/4 页)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多元宇宙公约?哈,我总算看出来了,互联网之神这是要做众神之王啊!!!”

      艾泽亚主位面·博格湖畔·猎人小屋中,生命之神一脸震撼而难以置信的惊呼起来!

      声落,小屋内,四大正神皆一脸难看。

      原来,就在冥神将内容全部搬到暗网之后。

      在多元宇宙众神皆敢怒不敢言之时,互联网之神突然以弹窗方式,全网推送了一封倡议书。

      公开向冥神喊话,试图建立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

      其内容在众神提炼来看,主要就三点。

      一,暗网未经允许,不得抄袭互联网内容。

      二,暗网必须赔偿所抄袭电影制作人的损失,其损失以互联网数据为标准。

      三,如果冥神不同意上述两点,互联网之神将联合所有利益受害者,共伐之!

      这喊话一出,莫说多元宇宙众神,便是四大正神都被惊呆了。

      大家也终于后知后觉的意识到互联网之神的阳谋。

      他赫然是要以的利益,建立多元宇宙利益共同体。

      换言之,他要做众神之王!

      关键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他这个“众神之王”,还真有可能坐上王位!

      只要继续保持开放,甚至开放更多版块。

      为了源质,众神还真有可能在名义上,推崇他为众神之王。

      大不了,听调不听宣!

      另外,冥神抄袭上的电影,动的可不仅是互联网之神的蛋糕,还有众神的蛋糕。

      以前众神对冥神忌惮不已,奈何实力不允许,只能含恨作罢!

      当然,也有人想过联手讨伐。

      奈何联盟之事,哪有这么容易?

      人心叵测之下,再舌绽金莲,也有抱着妥协、绥靖、坐享渔翁之利之辈存在。

      现在互联网之神扛起联盟大旗,又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矛盾为支撑,联手讨伐未尝没有可能。

      更何况冥神第五天灾对众神威胁极大,不趁此机会灭了他,更待何时?

      须知,众神一直能与五大正神抗衡的原因之一,便在于他们传教区多位于中小型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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