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张家破产(第 3/4 页)
一般衙役站立,县令大人吩咐道,将鸣冤之人带上前来。
不多时,有一秀才模样之人前来公堂,小生见过县令大人。
你是何人,前来鸣冤所谓何事,启禀县尊大人,小生“施咬钱(他爹每次收钱都喜欢咬一口,所以就起了个这么奇葩的名字)”是为了状告张得旺而来。
县令大人一听是状告自家大舅哥,就是一愣,不过也没有想过徇私枉法,而是问道:你状告张得旺所谓何事?
启禀大人,张得旺欠钱不还,还请大人做主。
县令大人一听只是欠钱,当即就放松下来。
既然状告可有凭证,大人凭证小生有,说着就把所有的凭据全部呈上。
县令大人接过来一一查看,确认无误之后也就大致知道怎么判决,当即喊道:来人带张得旺前来。
“一衙役匆匆而去”
一会有衙役又小跑回来,禀报道:大人张得旺现在就在大人府上,我等是否还要前去传唤,废话,别说在我府上,在谁府上都不成,必须前来。
衙役只能再次去了。
“当衙役把张得旺带到大堂”
堂下可是张得旺?
妹夫,我是张得旺。
县令大人一听,就是一阵不喜“也不分什么时候,在这里还能叫妹夫吗?”
有人告你欠钱不还,你怎么说?
禀告妹夫。
大胆:在堂上只有律法没有亲情,喊我大人。
禀告大人,不是我不还钱,实在是没钱还啊!大人我那管家与三夫人卷款潜逃,我正准备向大人求告来。
县令大人一听还有这种事,当即道:这是何时发生的事?
回禀大人,这才刚发生不久,求大人给我做主啊!说着,张大老爷居然哭了起来。
县尊大老爷也是一阵唏嘘不已!
正在这时,那书生道:大人,请先宣判此案!
此时的县令大人也是回过味来了,如今正在审理:欠钱的案子,至于之后追讨赃款那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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