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我喜欢做这件事(第 2/4 页)
无论诸葛青云真心还是假意,当机会摆在眼前时,他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叶欢立即选择动身。
洛城,必成为他扬名立万的一处名利场。
...
洛城地处平原。
这地方百余里内,看不到任何山、河,甚至连掩体都不存在。
倘若某个人突然出现在这里,将会被城池内的守军发现。
如果采取进攻行为,将会被那城池之上的强攻硬弩给射成筛子。
当今时代的武器已发展到了一定高度。
它们的进化,和武学息息相关,相辅相成。
倘若公开消息声称,某个地方有某个人,武学上突破了全新等级。
那最迟在当月末,就会有与之配套的武器被研究出来。
所以,如果有人轻视了,这些武器的作用的话。
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把好的武器,无异于是等同于一个超级强者在坐镇。
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要想强行过来,恐怕会死于不明不白。
...
叶欢发现,洛城外,一只只的人马来回巡逻。
他们有的是百余人,有的是二三百。
没一会,就有几千人了。
这些人手持先进的武器,别看等级只有十余级,可杀伤力丝毫不差。
洛城的老百姓,目前可以进出,但是检查的非常森严。
一旦被查出来有问题,肯定立马就要被关押起来。
很多人一去不回。
叶欢成功的混入城池中,又潜入到了城主府。
他循着这里,最强者的气息搜索。
很快,到了一处大厅外。
轰。
房间,破了!
内部有一具白骨,被打开后的光,射到了脸庞。
那空洞的双眼,好像是有鬼火在攒动。
阴森的嘲笑着他。
“不好。”
叶欢赶紧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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