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森林如树林,抓鹰像抓鸡(第 2/4 页)
真可惜了这一张可以颠倒众生的水嫩嫩的草莓嘴,居然长在一个男人身上!
随着这声叹息,他忽然发现了睡不着的真正原因,那是心底的一丝遗憾,好遗憾,他那二弟,不是二妹!
大学兄弟千千万,那比得上红唇一醉!
也不知那刘备是怎么想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也不想想校园里,为了衣服,那个没断过几个手足!
他回忆起校园里开心的生活,嘴边也开始有了笑意,他在想,在校园的小树林里,一对对鸳鸯放着好好的寝室不睡,偏要来这边浪漫过夜,而他此刻,正搂着一个男人,这画面,辣到他不敢想象。
于是他将胸口的红衫叶拿起,折成两片,一片盖在薛慕澜的脸上,一片插在她的头上,这样,鸳鸯们就不会以为他是断袖之王。
就这样想着,他慢慢的觉得意性阑珊,也就轻轻的睡去。
露珠就像爱情一样,慢慢的在他们的脸上凝结,甚至有几滴结在薛慕澜的脸上,又在汴梁的胸口,小树林里的浪漫,又有谁能忘怀。
夜更深了,森林里钻出一只小松鼠,谨慎的看着四周,然后它看到了薛慕澜头上的树叶,或许是迷茫树叶下有什么,它悄悄的爬到了她的身边,用它的小爪子,慢慢的掀起那片树叶。
树叶下哪有什么果实,不过是薛慕澜的头,但是松鼠还是没有放手,它又去掀起她脸上的树叶,然后就迅速的吱吱吱的叫着跑开了,仿佛是被树叶下绝美的容颜所惊吓,又仿佛是害怕她脸下起伏的胸口,那里面是不是有妖怪在跳动?
人心本来就是妖怪,谁也琢磨不透。
黑夜仿佛是松鼠的尾巴,跟着松鼠离开了。
森林里的早晨,亮的比外面要晚一些,但是人起的却一点不晚。
薛慕澜坐起来抖落了身上的露珠,接着又开始整理起头发来,在露珠的滋润下,显得格外的乌黑亮丽。
汴梁从来不会做这种事情,他总觉得头发没洗过,会有油腻,一个男人不停的用手摸头发,那不成了油腻男。
他不喜欢,所以他已经和伙伴们在一起,吃着干粮,说着话。
“我们的任务呢,就是找鹰王,待会,大家一颗颗树的找,发现有大的鹰,不要单独行动,我们一起抓下来,多抓几只,如果有那只特别的大,特别的凶,那就是鹰王了。”汴梁吩咐着。
他看过赏金任务,里面对鹰王的描述就只有特别的大,特别的凶。
嘿,估计那出任务的人也不知道鹰王的特征吧,若真如此,就不用将所有的鹰抓下来比对了,随便抓一个意思意思就行了。
这里的红衫树少说也就几十万颗,如果一颗颗的爬,十个人,每人要爬一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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