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被亲妈炮灰的女配(第 2/4 页)
在秦岚大四那年,秦父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暴毙,而一个月后,秦母不顾秦岚的反对,毅然再嫁,嫁给了她的初恋情人。
短短一个月时间,秦岚不但失去了一个疼爱自己的父亲,还多了一个背叛父亲的母亲。
这让她感觉自己的世界整个崩坍,窒息得难受。
她回到父亲为自己购买的公寓,试图独自舔舐伤口。
然而,推开房门,迎接她的却是更大的风暴!
她的未婚夫和她的妹妹,居然在父亲亲手为自己布置的新房中颠鸾倒凤,身体交缠。
秦岚如遭雷击!
然而闻讯赶来的秦母不但不帮秦岚说话,反而还责怪她没有长姐风度。
还说什么你既然和文翰没了感情,就不应该扒着文翰不放,这是耽误你妹妹的幸福,你知道吗?
神特么的耽误妹妹的幸福。
秦岚愤怒又委屈!
她无法面对这么不堪的亲情和爱情。
心如死灰之下,秦岚选择了逃离京都,远离这些恶心的亲人。
然而她的亲妈却没打算这么轻易放过她。
四年后,秦母突然联系秦岚,逼迫她回京参加妹妹的婚礼。
万般无奈下,秦岚再度踏上京都这片伤心地,也因此知道了秦母逼迫她回来的原因。
原来秦父在去世前就立下了遗嘱,他将秦家的祖宅和祖产全部留给了秦岚。
秦母要求秦岚将这些财产拿出来给妹妹当作嫁妆,却不料秦岚因此怀疑起了父亲这么做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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