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散场(第 2/3 页)
很多次晚上怀念家乡的时候,沈秋都会和孤狼等一群战士勾肩搭背,抬头望着家的方向,一起唱这首歌。
当沈秋开嗓的那一刻,现场纷纷安静下来,所有人不禁沉醉在沈秋的歌喉中。
沈秋的声线不算沧桑,却也别具一番风味,这首歌的调调难度并不高,他的经典在于原作者深情的演唱以及独特的嗓音,很容易引起听者的共鸣。
包括后来有很多翻唱者,但都没有那股味道。
可是,沈秋这些年,也算是经历过大起大落,年少时家族意气风发,放眼整个东阳市无人匹敌,可后来一夜之间倾家荡产,父母失踪,而沈秋不忍面对那些外界的嘲笑,为了躲避现实去了北疆当兵入伍。
北疆的这五年来,更是经历了太多太多,无数次生死的徘徊,尔虞我诈,让沈秋那颗原本幼稚的心,变的成熟稳重。
自从孤狼去世后,沈秋便没再去唱这首歌,因为每次想起这首歌,便会想起在北疆和孤狼并肩作战的那段岁月。
一首歌,在全场的目光注视下,沈秋唱完了。
现场很是安静,密封性的包房静的有些出奇,这是一首非常高难度的歌,虽没有高音,也没有技巧,但如果不用感情演唱这首歌的话,那这首歌不足以打动人心的。
可沈秋做到了,在他的歌声带领下,似乎每个人都回到了最初拼搏的那段岁月。
那时候,人生的最低谷,没有最基本的一日三餐,为了能过上好日子,每个人都是咬牙切齿,誓死拼搏,才得以换来今日的成就。
如今生活变好了,大家也都快忘记了初心,可当听起这首歌时,所有人都回想到了当初那段峥嵘的岁月。
沈秋望着大家愣住的模样,还以为是自己唱的不够好,很是尴尬的挠了挠脑袋。
余香最先回过神,她鼓掌,紧跟着,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回到了座位,余香仰慕道:“董事长,没想到你唱歌这么有感情!”
沈秋讪笑道:“你可别夸我,我不会唱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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