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拉特玛什(第 2/4 页)
他迅速将石杯放回,靠着墙滑坐在地上,瞳孔扩散,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温斯顿若有所思,记下了地点。
折腾了好半天后,拉特玛什才窝在地板上缓缓睡去。
温斯顿也松了口气,控制着老鼠爬上书桌,用鼠牙咬开颈部挂着的小竹筒,用里面配置的荧光墨水写下了一行字,随后顺着窗台跑了出去。
没过一会儿,躺在地上的拉特玛什又幽幽醒转,捂着脑袋缓缓爬了起来。
他呻吟着往床边走,然而不经意扭头,却悚然一惊。
木桌上,一排字正在散发着幽幽的绿光,那字迹是如此的扭曲,根本不是人能写就。
拉马特什惊恐地看了一眼墙上油画处,咽了口唾沫,仔细辨认起来。
“吸…血鬼…在…圣光教堂…”
“不!”
拉特玛什疯狂地擦掉了字迹,抱着脑袋蜷缩在了地上。
“你是谁…到底要我干什么!”
…
两天后,克劳德宅邸。
温斯顿将研究笔记存入文档后,揉了揉酸胀的双鬓,关掉悬浮屏来到了阳台上。
又是一个大雪天,清冷的空气让他的精神为之一振。
克莱德森敲门走了进来,拿着个信封,“教授,您的信,来自罗德行省。”
“我的信?”
温斯顿来了兴趣。
说实话,两辈子除了录取通知书、信用卡账单等玩意儿,他还是第一次接到有人给他的信。
接过一看,果然是来自安德莉亚,还有戳着公爵印章的封口火漆。
温斯顿着有兴趣地拆开,坐在温暖的壁炉前看了起来。
“致睿智的温斯顿教授…”
开头就让温斯顿洒然一笑。
信件格式他还是知道的,即使写给不熟的人,也通常会是以“致亲爱的xxx”开头。
安德莉亚刻意这么写,反而有些欲盖弥彰的意思。
真是傲娇的小妞…
字体娟秀端庄,语言华丽刻板,通体只有一个意思:
为什么到说好的时间还没回去
看完信,温斯顿挠了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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