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我的一个土豪朋友(第 3/4 页)
这个首富便是王静。
林野所在的村子叫做花明村,村子里还有五个和林野年纪一般大的,王静便是其中之一。
六个人的关系很好,从小到大,摸鱼捉虾,掏鸟偷瓜,六人是形影不离。
每次出去捣蛋,王静都是跑在最后的一个。
只要逮到王静,他就会第一时间供出其他五个人,从而躲避惩罚。
十八岁以前,王静一直有两个身份——普通的二逼青年和留守少年。
直到高中毕业前,林野等人才知道王静家很有钱的——包括王静本人。
王家到底有多少钱连王静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即使自己再肆无忌惮的花天酒地,这些钱也足够他花上十辈子的。
王老爷子,也就是王静的爷爷是一个很严厉的老人,和林野外祖父是战友。
花明村里与林野外祖父一般大的老人,差不多都当在大炎帝国的军队里当过兵。
因此林野这一代人,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从小都有功夫底子。
男孩中以林星辰的实力最强,而王静的实力连女孩都打不过。
高中毕业前夕,王老爷子就去世了,王静父母的工作极其神秘,应该是为帝国特殊部门服务的。
王静没有叔叔伯父,也没有姑姑,所以当王老爷子去世之后,王家的所有财产全都转移到了王静的身上。
二逼青年突然得到那么大一笔财产,必然会做出一些符合其气质的事。
而王静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大炎举考第一场考试中突然大叫一声:“这什么作文题目?老子不考了!”
然后放下纸笔扬长而去。
第二件事就是拿出一大笔钱给村子里,不过却被婉言拒绝。
第三件事就是和那些暴发户一般广置田地,大肆在全世界购置地产。
林野的公司所在的大厦,就是在那个时候被王静买下来的。
当时所有人都反对王静这种做法,但是后来飞速上涨的房价证明了王静做法的正确性。
王静有钱之后朋友也就多了,但是他真正的朋友却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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