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来晚了一步(第 2/4 页)
倒是挺知道卖乖的。
沈慕歌淡淡的视线瞧着他,半会儿,目光松软了下来,这事算是揭过。
小团子松了口气。
顿了顿,笑眯眯说道:“妈咪,我觉得那颗钻石应该还在莫离身上,我去找她吧!”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他要赶在厉司夜之前找到莫离。
……
阳光下的城市。
有富人区,就有贫民区。
如果说云城的厉氏大楼是这座城市标志性建筑的话。
那么在远离市中心的城西边缘地带,就有一片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贫民区。
这里是没钱的人住的地方,也是一些四处乱窜的犯罪分子最喜欢的隐匿之地。
阳光落下来的时候,脏污不堪的街道口出现了一道纤细瘦弱的身影。
落日的余晖中,莫离一身女性化的装扮,已经完全被收了起来。
现在的她,一身破洞的牛仔装过于肥大的穿在身上,头上戴着一顶半新不旧的棒球帽,帽沿压得很低,将她一双略显冰冷的眉眼都压得半眯而起。
不过这样倒也好……还真没几个人看出她这种小痞子似的打扮下,包裹着的其实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性身体。
“啧!这个地方,挑的可真是好……”
莫离眉眼清冷的站在街道口,心中升起了一丝警惕。
特意选在这个地方做交易,这是打着杀人灭口的主意吗?
莫离垂眸,从兜里摸出了一盒烟,懒洋洋的指节在烟盒上敲了两下,一支雪白的烟卷咬在嘴里,烟火点燃,呛人的味道就四下里散漫开来。
阳光与烟雾的缭绕中,她看上去又野又痞的,危险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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