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与狼共舞(12)(第 1/4 页)
乔月的手艺不错,烧鱼的本事是跟马小冬学的。
篝火点起来,将鲤鱼刮鳞,除去内脏,用木棍串起来放在火堆上,不多会儿整个河道就传来一阵香气。
追风一边流哈喇子两条前蹄一边蹦跶,都有点等不及了。
好不容易鲤鱼烧好,乔月吃一块丢给追风一块,鱼肉抛在半空中,狼王一个飞跃衔进嘴巴里,大口大口吞咽起来。
一条鲤鱼眨眼被她俩吃光,乔月摸摸追风的皮毛说:“你回吧,还回斧头山去,我知道你心里想啥,咱俩是不可能的,你是狼我是人啊,但我们可以一直做朋友……。”
乔月不傻,当然明白追风怎么想的。
狼已经爱上了她,这东西竟然有人类的感情。
她不想伤害它,只能跟它明说。
追风吱吱一声脑袋低下,像个被拒绝的的处男那样害羞,十分尴尬。
“你的世界不在人类,而是在大山里,还回你的大山做王去吧,不要祸害山民,小冬哥会成为你最好的朋友,两个月后回到斧头山,我会到野狼谷去看望你。”
她在安慰它,让它不要难过。
追风的年龄不小了,整整三岁。
在狼的年轮里,一年等于人类的七年。
三岁就相当于人类的二十多岁,正是青春勃发的少年,也是喜欢冲动的年龄。
它当然知道乔月喜欢的是马小冬,自己怎么配得上她?
狼呜咽起来,好像在哭。
乔月赶它走,它也不好再停留,只能抖抖一身的皮毛离去,一步一回头。
乔月看着它说:“走吧走吧,以后你就是我弟,姐会以你为荣,你是最坚强的狼王!”
姑娘说着还攥紧拳头,为它鼓励加油。
追风的脑袋再转过去果然没有回头,一溜烟扎进草丛里不见了。
眼瞅着到了黄昏,乔月也回家去吃饭。
追风离开省城,直奔斧头山的方向,中间要穿过好几个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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