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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4章:有朋自远方来(二合一章)(第 1/4 页)

    邹妮家里边其实三个孩子。

    老大是个儿子,名叫邹立人,邹妮是家里的老二,大名叫邹立芸。等到李宪这个二姨,名叫邹立梅。

    说起来也是一本辛酸史;

    李宪现在来说的姥爷家本来在山东聊城,不大不小在部队里当了个副连长。后来开垦北大荒的时候随着建设兵团到了龙江省,就这么落下了根儿。

    不过那个时候的北大荒不是人呆的地方,虽然资源丰富,可是没有经过开垦的荒地,人类想在这里生存下去就只能跟天争跟地斗。

    到了地方不久,当时在兵团里边担任宣传委员的邹妮母亲就因为一次上山,被草爬子给叮了。

    草爬子这东西学名叫做草蜱虫,这玩应儿常规状态下就火柴头大小,看起来就跟一小号的瓢虫一样,平时不怎么惹人注意。可是这东西讨厌就讨厌在这,目标太小,不容易发现。躲在草里专门奔着人和动物去,而且这玩应儿特别狠,叮人可不像蚊子那样,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把长长的一根往你身体里边儿一插,它舒服了完事儿就走。草爬子叮人,直接把整个口器都扎到人皮肤下面,吸饱了血都不走,就在你身上挂着。有的时候,这家伙能把自己从火柴头那么大,用人畜的血液撑到拇指盖大小。

    可是这还不是最恐怖的,这东西身上带着一种病毒,传染性极高。要是一个运气不好,人被感染了,极容易引发出血热。往往就是不明原因的高烧不退,然后就是浑身起红疹,要是严重的,也就四五天功夫,人就没了。

    而邹妮的母亲,就是特别不幸运的那个。

    当时邹妮母亲被叮了之后,也没拿这东西当回事儿,直接把已经吸血吸到黄豆粒大小的草爬子给揪了下来。结果把口器留到了身体里,转头第二天就开始发烧。不过那个时候人也傻,总以为自己皮实,就这么挺着高烧了三天,等到第四天全身起了红疹子,老邹背着媳妇在草甸子上跋涉了十几里地,将人送到卫生站的时候,人都已经休克了。

    当天,就死在了卫生站里头。

    就这么,老邹一家塌了一半儿。

    喜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这年,老邹的老母亲也患病去世,无奈之下,老邹只好就自己的三个孩子接到了北大荒。

    那时候八九林场还就是一个前哨站。

    李道云那时候带着李友住在一个叫八方店的地方。

    那个时候家里是真的穷。

    没办法,李友那时候是个半大小子,工分就顶老爷们儿一半不说,还跟个大叫驴似的能吃。

    日子过得很难。

    据老太爷之前跟李宪闲聊的时候说,家里边儿穷到冬天的时候出不去门儿。全家里边儿就一条能御寒的棉裤,爷俩都不能同时上厕所——来大号的时候,得一个人先传棉裤出去,解完了之后把棉裤脱下来给第二个,才能再出去。

    家里边儿没个女人,日子就这么混。

    亏得李道云有一手打猎的本事,隔三差五的刨冰网鱼,上山套狍子野兔,吃的方面还不用愁。

    就这么的,眼贼的李道云一眼就看中了同样是家里边儿没娘的老邹家,凭着自己多年来的光棍儿经验,成功的以平民之身和干部老邹拉进了关系,成了无话不谈的哥们儿。

    汽车在崎岖的路上颠簸前行,李宪坐在邹妮身边,听着邹妮讲到关键处停了,便催促道:“妈,那后来呢?你咋跟我爹在一起,还结了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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