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主要我喜欢看病(第 3/4 页)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不顺耳,始皇还是却也没有找到什么毛病,便开口说道:“若是你救的下阴嫚,高官厚禄随你来选。”
“官不官的无所谓,主要是我喜欢给公主看病。”李辰一本正经的说道。
在内侍的带领下,几日走到了内殿。李辰看着躺在床上的人儿,几月不见她显得更加瘦弱娇小了。也许是发热的缘故,嘴唇裂开,发白。受伤的玉臂漏在外面,诺大的毒疮隆起。
李辰从药箱里,拿出了两粒阿莫西林和两粒阿司匹林。这两种是在地球上大名鼎鼎的消炎药和退烧药,想来用在毫无抗体的古人身上是十分有效的。
“用温水给公主服下去。”李辰吩咐身边的侍女道。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
“父皇。”
“李辰。”
赢月幽幽转醒过来。
“阴嫚醒了,后面要怎么做。”始皇爱女心切,赶忙问道。
“是你救了我?”听到始皇的话,赢月语气虚弱的向李辰问道。
“嗯,先别说那么多了。你的伤很重,要开刀的,不然手臂可能保不住。”李辰说道。
“开刀?”始皇显然没有听过这个词,有些惊讶的问道。
“你这毒已经入了骨髓,我要用刀把你的手臂划开,然后将侵入骨头的毒素刮下来后,在将骨肉缝合。”李辰说道。
“放屁,手臂受伤便要将骨肉划开。那我若是头疼,岂不是要将头颅打开。”李辰话音刚落,始皇身后一青年男子立刻反驳道。
“扶苏公子果然聪慧,这么快便会举一反三了。不错,这开颅治病也是一个疗法。”这说话的人,李辰是认识的,正是那大公子扶苏。
“你动手吧,我信的过你。”赢月看着众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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