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绯闻“女友”明朗(第 3/4 页)
陈默:“等着吧,说不定哪一天就亮瞎他们的狗眼。”
陈默、明朗、李律这三个人是跟老板接触最多的人。
明朗:“也是啊,我们操心不上!豪门有豪门的规距,老板有老板的想法。底下的人做好自己份内的事就行了。”
陈默:“对的。老板一家人心善,会结善果的。”
明朗:“嗯。……就是可惜了大少。”
传闻大少多智近妖,貌似谪仙。
他曾有幸见过一面。
说出来他都觉得丢脸!
当时看到大少楚云亦,他一个大男人像女人发花痴似的震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
他觉得,就算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汇加在一起,也无法正确描述出大少的一分美!
明朗叹了一口气。
若非意外,他们现在的老板就是大少而非二少了。
陈默:“……可怜了小亦然。”
他是公司里接触夏家最多的人。毕竟他天天接送新旧两任老板往返家与公司。
明朗:“谁说不是呢。这贼老天真不长眼!”有些恨恨的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
陈默:“天灾人祸,控制不了。”
明朗:“好在大少和大少夫人所救的那两人还算有良心。”
这话一出,两人一阵沉默。
有良心又怎样?
以两个惊才绝艳的人换两个普通平凡人,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值。
反而是老板一家子并没有如大众一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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