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7 野味之争(第 4/4 页)
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据说比朕吃的都富豪。
比朕吃的好倒罢了,偏偏他们还喜欢虐杀,还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什么豹胎啦,虎丸啦,猴脑啦,想想就残酷。
朕不仅是万民的皇帝,朕亦是这天下生灵的皇帝,上天给予人万物享乐,人应该惜福,而不是残害万物,朕之旨意,不容反驳。”
众大臣目瞪狗呆。
二周言官喜滋滋。
崇祯接着说道,“老百姓为了活命吃野物,朕不追究。可若是让朕知道有官员敢吃野味,有筵席上敢用野味,朕必严惩不贷。”
乘着诸大臣目瞪口呆,崇祯不要脸的威胁道,“如今国库正是缺银子的时候,不要逼朕抄家。”
崇祯下完圣旨后,便愉快的回到了宫里。
当皇帝就是爽,朕就下令禁止吃野味咋的?
武则天还下令禁止吃肉呢,那帮子大臣不也屁都不敢放个,一个个乖乖的吃青菜萝卜。
崇祯下了禁食野味后,心情大好,反正他也不爱好这些玩意儿,有鸡鸭鱼肉加河鲜海味就够了。
不过几日……
圣旨便因为发达的交通,而传遍了四海,穷人无所谓,反正陛下说了……为填饱肚子吃野味可以。
富人受到的影响更大,因为他们是为了炫耀才吃野味的啊,如今筵席上不能出现野味,他们拿什么炫耀?
鸡鸭鱼肉?
这么些个普通货色哪里好意思拿出来炫耀?不寒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