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剑圣,剑阵(第 3/4 页)
“本座,北堂墨!”
中年人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听在聂烽的耳中,却犹如惊雷一般。
北堂墨!
武林三痴中的剑圣北堂墨!
武林三痴。
刀狂宇文绝,剑圣北堂墨,枪神楚流云。
这三人成名江湖数十年,其中以刀狂宇文绝的武功最高,名气最大。
当年三痴为了各自的排名,曾经有过一场比试,不过那时北堂墨的剑法未成,最终惜败于宇文绝之手,楚流云当时年纪最小,流风、厚土、翻天三门枪诀只练成了流风和厚土两诀,所以排在最后。
这数十年来,北堂墨走遍天下各地,甚至还在极西之地住了十余载,遍识天下高人,终于剑法大成,并且让他得到了传说中的宝剑干将。
他本想着找宇文绝再次分个胜负,可是却没有宇文绝的下落,后来听说宇文绝去了海外,他又不惜千里赶赴海外,结果又扑了一个空,直到他听姜家的弟子说,宇文绝败在了聂烽之手,他这才重新回到中土,并且与宫长御碰到了一起,宫长御为了拉拢宇文绝帮自己,特意将聂烽的下落告诉了他。
北堂墨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现在宇文绝败在了聂烽手下,而且还废了一条手臂,就算自己找到他并且打败了他,那江湖人也会认为自己是胜之不武。
一个刀客的手臂废了,就相当于武功也被废了。
所以他现在只能找到打败宇文绝的聂烽,只要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聂烽击败,那么就表明他已经胜过了宇文绝,所以才会发生刚才这些事情。
“原来是剑圣北堂墨!”
聂烽心中不敢掉以轻心,“久闻北堂剑圣的血河剑法天下独步,今日能亲眼见识到这套剑法的厉害,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血河剑法可是本座最强的绝招。”北堂墨摇头道:“所以你有没有那个资格让本座施展出这套剑法,那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希望剑圣手下的剑,能同样如阁下的言语一般锋利!”
聂烽冷笑一声。
右掌倏然一展,瞬间变得殷红如火,隐隐可见赤阳浮现掌心。
“你就赤手空拳对付我的干将剑?”
北堂墨心中有些薄怒,他在来这里之前,早就从旁人口中探听过聂烽的消息,知道他身负多种绝学,尤其是手中的大戟长枪更是独步天下,就连以枪法见长的女真部族也讨不了便宜。
如果聂烽知道他现在心中所想,一定会去开封府伸冤,他的天机戒里虽然放着黑云盘螭枪和孽龙戟,但也只是懂得些基本的军中招式,就连精通两个字都谈不上,更别说独步天下了。
面对北堂墨这样的敌手,只要是脑子不傻的人都知道,一定要用自己最擅长的武功,可是聂烽此刻的举动看在北堂墨眼中,就是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是在刻意挑衅他。
“聂某生平对敌很少使用兵器,到了该拿出来的时候,聂某自然会拿出来,不过还要看看你有没有那个资格让我取出兵器!”
聂烽将北堂墨方才对他说的话,又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这也是聂烽刻意为之,高手之间的争斗,胜负输赢的关乎很多条件,除了彼此的修为高低和修炼的武功,还有这周围环境的便利和自己的心境。
如果一个人被怒火遮住了眼睛,那他就算是有通天的功力,也只能发挥出七成。
不过北堂墨也是老江湖了,行走江湖多年的他怎么会不懂这个道理,所以很快他就冷静了下来,笑道:“果然是少年英才,以宇文绝那副狂傲的性子,不败在你的手下才真是见鬼了。”
言语间的意思就是,聂烽是占了口头上的便宜,所以才将宇文绝击败,并不是靠着自己的真正实力。
聂烽也不动怒,只是伸出右掌,道了一声请字。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动手。
北堂墨整个人都仿佛化作一道电光,顷刻间就越过了数丈远的距离,干将剑也泛起丝丝电弧,刺向聂烽的咽喉。
一字风雷剑!
这是上古剑宗传下的剑术。
这套剑法没有过多的招式变化,主要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招式也都是以刺字诀为主。
身若狂风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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