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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0章 这不欺负人么!(第 3/4 页)

    有人问道:“他是往哪儿去?”

    “看方向,似乎是清化坊。”

    “清化坊么?”众人笑了起来,清化坊,那儿可是住着一个混世魔王,任凭你李牧再本事,你还敢惹皇帝的亲娘舅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了。

    不单如此,这里可是洛阳城。你打了洛阳县令,还是卢家的人,就这么简单的算了?卢家的那个女人,会放过你?

    李牧一来便惹到了洛阳城最不该惹的两大势力,他还有什么好混的?众人弹冠相庆,把因李牧到来而产生的危机感,全部抛诸脑后了,该喝茶的喝茶,该闲谈的闲谈,现在什么都不用做,等就好了。等一个李牧被窦国舅修理得灰头土脸的消息,大家就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一壶茶刚刚换过水,忽然一个眼线着急忙慌地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各位老爷,不好了——李牧那厮,他、他把窦国舅捆起来了!”

    “什么!??”

    ……

    一壶茶的时间以前。

    李牧带着人招摇过市,早有人禀告给窦国舅了。

    窦国舅名为窦仁,乃是一个标准的先天纨绔。所谓先天纨绔,是与后天纨绔的区分。他不像是李思文那样的纨绔,是因为疏于管教,或者管教不当才变成纨绔的。他毛都没长齐的时候,就已经过的是纨绔的日子了。纨绔二字,渗透在他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体现在任何事情上。

    衣食住行,更是奢侈无比。

    他号称从来没穿过洗过的衣服,从里到外的衣物,都只能穿一次。因为他有严重的洁癖,第二次便会觉得脏,若是不小心穿了,会浑身难受数十天。

    食方面,更是令人发指。好吃的东西,他已经都吃遍了。没啥新奇的东西了,开始往奇怪的地方走。比方说,有一回,他想吃大雁,便发布悬赏,让人去打猎大雁,可是当大雁打回来了,他却只吃大雁左翅的翅尖儿,其余的全部都扔掉,浪费了数百贯钱一点儿也不在意,但路旁有要饭的苦命人,他却从来不会看一眼。

    住的方面,他居住的窦府占据清化坊的大半。规格制式已经远超他应该有的品阶,但他半点也不在乎,逢人便炫耀,说作为皇帝的娘舅,这点排场还是要有的,他不怕御史弹劾,就算弹劾了,他的外甥也不会因为这点儿事儿与他计较。

    行的方面,他更是夺人眼球。旁人出行,或车马,或步撵,马夫是老爷们,步撵也是男人抬。但他却不一样,他不乘马车,也不坐步撵,他的代步工具是健妇。两个仿若异种的膀大腰圆的妇人,把他扛在肩头出行,‘下马’的时候,要踩着美人的背,脚绝对不能沾地,否则有灰尘粘在鞋底,他也会受不了的。

    就这么一个人,此时却被捆成了粽子一般,大头朝下倒吊在房梁上,地面上放着一盆狗屎,距离他的鼻尖不过一尺,狗屎的香气弥漫,半点儿都没浪费,全都被他吸入了肺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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