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情歌VS情诗(第 3/4 页)
这里的表演很精彩
请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
若凡的嗓音很有磁性,歌声柔和温婉,每一句都唱的充满感情,而且都在调上,手上弹着吉他,配合着音乐的节奏摇晃着肩膀,就连王歌看了,都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有魅力。
但是,王歌不可能就这样无视他的存在,让他搭讪自己刚确认关系的女朋友。这显然就没把当回事啊,他实在是忍不了了,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他决定反击!
虽然唱歌我不如你,但是比拼才艺并不是只有唱歌这一项,还可以诗朗诵!
王歌小时候参加过少儿诗歌朗诵比赛,还获得过第一名!这让他很有成就感,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有背诵诗歌的爱好,特别是情诗,他张口就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 王歌对着清清深情地朗诵着情诗,虽然他自己也觉得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做略微有一丝丝的尴尬,但是他相信他什么都不做,看着若凡搭讪自己的女朋友更尴尬,索性拼了!
这回真的轮到若凡尬尴了,第一次遇到用诗歌和自己battle(战斗)的人,简直是别出心裁啊!自己当着众人的面,对女孩弹吉他唱歌求爱,本来是一件极其浪漫的事情。好吧,他承认当众念情诗也挺浪漫的,还需要足够的勇气。
但是一个弹吉他唱歌,一个念情诗,这样的battle方式就尴尬了呀!如果可以,若凡想找个洞钻进去,他不想和面前的这个二货在一起,他不要脸,自己还要呢!
他相信,明天校园新闻的头条一定是:情歌vs情诗,音乐系才子若凡为爱挑战神秘诗人某某某。爆料!女生是理工大笑花,朱清……
大概是这样的标题,没跑了,他了解学校新闻部那帮人,为了夺人眼球,增加微信公众号的订阅人数,什么都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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