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唱首歌吧(第 2/4 页)
彼此没见过几次面的两人,真的和所有网恋者没啥区别。
聊,网上可劲的聊,聊的两人对彼此性格、彼此梦想、彼此喜欢的生活状态、彼此家庭聊完了,两人忽然发现,除了家庭、除了性别,原来他们对生活的态度是那么的相像。
他以前是圈内有名的难搞者,该站的台不站,答应好的广告宣传一声不响的推了,这一点尤让刘思诗佩服,某人真是太牛了,真是做了她早就想干却不敢干的事!
除此以外,两人对金钱的概念也不是很重,总认为钱够花就好,不过这一点,某人已经违背了开始的初衷,从他零八年卖综艺创意、买下《囧》系列版权可以看出。
总之,如果二选一选择放弃刘思诗,他会觉得自己放弃了对待生活的态度!
未来不会在享受生活的他,说不定会变成被一切既得利益皆可支配的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这一点让他尤为恐惧。
人生匆匆数十年,他不是去享受生活,而是被各种琐事羁绊到老,他不太愿意。
所以,他现在很难办,也很苦恼。
放弃童丫丫,他就是十年后的典型渣男。
放弃刘思诗,他说不得就会变成一具没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你们说怎么办吧!
“唉……”
“啪。”
“妈,好好的,你打我干啥?”
“跟你讲了这两天不准唉声叹气!”
“知道啦。”他又一次鼓起腮帮子,不久后,走进厨房隔壁的餐厅打开电视机。
春晚依旧是那个不咋好看的春晚,亲自参与过一回的他,非常清楚台上的演员为了这场晚会冻的瑟瑟发抖,观众多少应该给些尊重,可他依旧看不太下去。
“奶,咋不吃啦?”
年夜饭很丰盛,鸡鸭鱼肉样样不缺,老太太吃了两口丢下筷子的时候,他正抓着半只油亮亮的鸡在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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