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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7章 一壶酒三尺剑(第 2/4 页)

    唐云率先鼓掌,一脸崇拜地仰视着柴荣达。

    实际上,这厮根本就没听清楚柴掌柜那一口富有浓郁家乡口音的官方普通话。

    丫的,这就算过关了?

    待会小爷我赋一首打油诗,看能不能蒙混过关。

    “请这位贵客赋诗——”春香举着手中的令旗向李白一指,笑说道。

    诗仙微微颔首,长身而起,负手踱到窗前,窗外不知何时已下起了濛濛细雨,细雨中的郊野像一副湿润的泼墨山水画。

    今日是清明节,下点雨倒也应景。

    然后李白又把目光投向春香等四名貌美胡姬,抬手轻捋美髯,出声吟道:“琴奏龙门之绿桐,玉壶美酒清若空。

    催弦拂柱与君饮,看朱成碧颜始红……”说着走到自己座位后,端起案上的金叵罗,仰头一口饮尽,哈哈大笑道:“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

    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

    卧槽,好诗好诗,不愧是诗仙,一张口就是传世名篇!这诗唐公子完全听明白了,吟咏的对象就是胡姬酒肆,不单是听明白了,几乎可以说他这对这首歌是倒背如流!唐公子吓出一身冷汗,心有余悸,只因那会儿他诗兴大发时,差点就把这篇吟诵出来了。

    只是一念之差,他选择了诗仙已经“发表”过的作品,而不是这首才将横空出世之作。

    不然的话,诗仙没准会抽出袖中三尺剑,上前就要结果他的性命。

    在唐云的印象中,李白除了是个酒中大户,腰力惊人,他还是个深藏不露的剑客。

    李白的一生,用九个字概括足以:一壶酒,三尺剑,万卷书。

    史书说他“十五好剑术”,任侠使气,据说无论走到哪里,袖中都藏着匕首。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他有他自己的诗为证。

    在这一点上,李白与初唐诗坛领袖陈子昂的经历极其相似。

    都生在蜀中,都是家中殷富,少年时都尚侠好剑术,都曾因击剑伤人,差点惹下官司,最后都是家里花钱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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