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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章 知识就是力量(第 3/4 页)

    雷恩摇了摇头,决定放弃这批子弹,连这把霰弹枪也要重新改造一下。

    霰弹枪只是当初应急制造的,他还是普通人的时候,非常有用,现在自己是超凡者,暂时用不上这把枪了。

    因为开枪时动静太大,在隆杉德城里没什么机会用到。

    特别是在银星区,巫师塔顶上的灵魔之眼时刻监视着整个区域,枪声一响,恐怕下一秒钟它的目光就扫过来,然后被锁定,想跑都没机会。

    当然,霰弹枪还是很好用的,可以弥补目前不会法术无法远距离攻击的缺点。

    不过必须先经过改造,特别是子弹的火药要换成无烟火药,最好能向佐尔坦学习一下制作魂枪的经验,结合两者的优点,提升威力,做出最适合自己的枪械。

    雷恩把枪和长剑收好,下楼在旅馆大堂点了一份晚餐。

    佐尔坦凑过来跟他闲聊起来,抱怨罗杰又在跟那个女人在后面乱搞,都不跟自己打牌。

    雷恩听得无奈,只能转移话题,跟他交流起枪械制造的事情。

    果然,佐尔坦一提起枪械,立马就忘记了打牌,眉飞色舞的跟雷炫耀自己收藏的几把魂枪。

    这一顿饭吃了三个多小时,啤酒喝了小半桶,雷恩也是受益匪浅。

    天黑之后,雷恩带上霰弹枪和长剑,返回自己的公寓。

    把枪拆成零件,处理掉发潮的子弹,现在他能用的武器只有一把八角锤和艾斯伯格的手半剑。

    拿起剑挥了几下,雷恩不太满意的摇头。

    这把手半剑价值不菲,用料和做工都很好,但不是附魔武器,而且重量太轻了,只有十磅出头。

    艾伦厄斯的“磅”,差不多等于地球上的“斤”。

    十磅重的剑其实已经相当重了,普通人挥几下就没力气,很难用于实战,只有超凡者可以使用。

    罗杰身为传奇猎魔人,不以力量见长,那把狼之牙钢剑,也不过才三十磅。

    但是对于雷恩来说,无论是十磅还是三十磅,都太轻了。

    他现在能够轻松举起两千磅重的东西,上手的武器重量在一百磅左右最刚好。低于一百磅,发挥不出力量的优势,高于一百磅又会影响灵巧和速度,战斗中消耗太多体力。

    一百磅重的剑非常少,通常都是双手剑或巨剑。

    雷恩会剑术,可是对剑没有特别的偏爱,也许是上辈子的外号影响,他对锤子情有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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