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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我爱读书!(第 3/4 页)

    “总觉得我这笔生意做得有点亏。”潘龙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看着车厢里面几个装着旅行必需品的箱子,不由得有些嘀咕。

    “我明明是来冒险和赚钱的,为什么似乎变成了商人?”

    “如果你想要经商的话当然也可以。”班力特微笑着说,“不过我们这边没什么出产,你可能要到那西凯去采购铁矿石,然后卖到博德之门去,利润挺高的。”

    潘龙无奈地叹了口气,赶着马车,离开了旅馆。

    两天之后,他又回到了旅馆,车子上堆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说,还有一只被粗绳子捆得跟粽子一样,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食人魔。

    整个友善之臂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家纷纷赶来围观这个活捉了食人魔的年轻冒险者,潘龙则满脸疲倦地请大家帮忙把那个脑子不大好使的矮人牧师给叫出来。

    “盎歇牧师。”当写作牧师读作作家的矮人出现在他面前之后,他说,“就像之前约定的,我把抢了你腰带的家伙抓来了,现在你可以拿你的书给他读,我保证他会认真阅读的。”

    “不可能!”矮人嘟囔,“食人魔根本不识字。”

    “试试又没损失。”酒客们纷纷怂恿他,“试试看啊!”

    于是盎歇拿出一本书,递给了潘龙。

    潘龙解开了食人魔身上的绳子,这食人魔倒也没逃跑,而是老老实实地接过那本书,认真阅读起来。

    一个臭烘烘的食人魔竟然会读书?!这一幕震惊了所有人,这里的人们很多都是知识之神的信徒,尤其是班力特老板的妻子加拉娜,更是一位牧师。当她看到愚蠢野蛮的食人魔竟然也会读书的时候,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食人魔放下书,深情地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想要把它带走,经常阅读,将来留给我的子孙当传家宝!”

    “当然可以!”盎歇兴奋得浑身发抖,这个矮人感觉自己已经到达了人生的巅峰,纵观古今,那么多伟大的作家,有谁能够写出连食人魔都为之感动的作品来?

    没有!除了他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如果不是身体太胖肚子太肥,他觉得自己简直可以用双脚打着拍子飞起来了!

    “今天我请客!”他大吼,“把麦酒都拿出来,给所有人都满上,让我们好好庆祝,为文学艺术的伟大成就而狂欢吧!”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从潘龙这里拿走那条花了大价钱买的魔法腰带,也没有忘了向潘龙付钱。

    两百金币!

    当所有人都进去庆祝之后,潘龙笑着拍了拍食人魔的脑袋。

    “看到没有,读书还是很有用处的。”他说,“你的脑袋只值五十,可你会读书的话,这件事本身就值两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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