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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章、魇胜(第 1/4 页)

    客船沿着通天江顺流而下,冬天的北风将船帆鼓得满满的,行船走得很快,一天下来能够航行大概一百三四十里。

    这速度严格说来并不快,就不说潘龙御风而行的神速,江湖豪侠策马狂奔,每到一个城镇就换一匹马,都能一天跑七八百里,超过它的五倍有余。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坐船旅行,却是在兼顾速度的前提下,最舒服的出行方式。

    若是乘坐马车,一天大概也就三四十里,至多五十里左右,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除非你能拿千里马来拉车,否则怎么也要让马休息。甚至于用这种方式赶路,每二三百里就要换一次马,否则马根本吃不消。

    若是靠双脚赶路,健硕的江湖客们倒是能够比马跑得更快也更耐久,但一路风尘仆仆,滋味绝对不好受。

    至于所谓“八百里快马加鞭”——没有法术传讯的情况下,用这种方式传讯,基本上传讯一次就要死一批马,就连信使本人,信送到了之后往往也要大病一场。那些“一日行千里,斩杀仇人而归”的传奇故事,主角一般都是先天高手,常人的体魄跟他们是没得比的。

    潘龙并不急着赶时间,所以他可以悠哉悠哉地坐船。

    反正扬州就在那里,又不会长了腿跑掉,快几天也好,慢几天也罢,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船的几个人跟他倒也合得来,那书生叫李慈,字悯农,来自于益州子规,今年十九岁,去扬州求学;他的书童叫李顺,暂无字号,今年才十四。

    李慈人如其名,十分宽厚,几乎从不和人争执,平日除了看看风景,就是在船舱里面读书;李顺又机灵又勤快,忙里忙外,除了照顾李慈之外,还经常帮别人的忙,跟大家相处得很好。

    那个刀客叫言隼,只说自己是益州人,有个名号,叫做“江上鸥”。他轻功很好,眼力也很好,经常做保镖行当,是个小有名气的独行镖师。

    李家财产还算殷实,所以雇了他保护李慈主仆。而他正好也要去扬州办事,所以就顺水推舟,做了这笔其实没多大利润的买卖。

    船老大姓蒋,今年已经五十出头。他从小就是水手,二十岁的时候继承了这艘船,做这通天江上的生意已经快三十年。超过四十年的行船生涯,留给他的除了一双河风吹出来的红烂眼,两个鲜红的腮帮子,还有脸上手上刀刻一般的深深皱纹。

    船上还有四个水手,一个是老蒋的大儿子小蒋,过了年正好三十岁。却已经在水上做了超过二十年,也是个老水手。按照老蒋的说法,过两年,选个黄道吉时,他就要正式把船交给儿子,自己上岸养老。

    另外两个水手,一个姓张,一个姓李,都在二三十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姓李的那个水手跟李慈家里还有些远房亲戚的关系,李慈之所以乘坐这艘船,这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几个人都是成家立业的,身家清白,一等一的良民。

    “老爹当初问我,要不要去种田,当个农夫。我就说,种田全看老天爷的脸色过日子,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行船算了。所以老爹没办法,就把二十几亩田都给了弟弟。”晚饭时候,大家喝了点酒,谈起家常,小蒋笑着说,“虽然行船其实也很风险,但这个我好歹熟悉,心里有些底啊。”

    “其实种田也没什么不好。”李顺说,“若是能有二十几亩田,也足以稳稳当当养活一家人了,真没必要再冒什么风险。”

    “但要从头学起,心里总是不踏实。”

    李顺还要再说,言隼已经给小蒋倒了一杯酒:“好了,喝酒喝酒。男子汉大丈夫,既然已经决定了的事情,那无论如何都要走下去。人这一辈子啊,说起来长,其实也短,没那么多的时间给你改主意。就这么吧,也没什么不好。”

    潘龙和李慈都连连点头,赞成他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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