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三十六章 趁你病要你命,才是王道(第 2/4 页)
也正是在一步步往上爬的过程中,残酷无情的内心和暴力的行径,才让她得到了“血腥”这个绰号。
与史特恩相比,这位拥有绰号的女中豪杰,在接到夜鹰帮的挑战书时,并没有退缩或逃跑,而是选择了正面迎战!
然而,实力的巨大差距,并不是那么容易可以弥补的。
尽管她召集了几名枪手,想要在帮派战争中,拼死一搏。
但是,在陆齐与雅各布的联手出击下,“血腥”诺拉与其手下,如同螳臂当车一般,毫无意外地被碾压成渣。
而诺拉也得到了与史特恩一样的下场...
。。。。。。
来势汹汹的夜鹰帮,接连攻下朗伯斯区与伦敦市两个行政区,引起了暴徒帮其他分区老大的强烈不安。
尤其是夹在伦敦市与朗伯斯区中间的萨瑟克区老大巴尔茨,几乎愁得吃不下饭,整个人都瘦了好几斤。
如果要从暴徒帮之中,选出一位最了解陆齐的人,那肯定非巴尔茨莫属。
毕竟,陆齐第一次显露自己的可怕搏击实力时,就是在他的搏击俱乐部中!
那个时候,他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笑起来非常温暖的亚洲人,肯定不是什么泛泛之辈。
却没想到,对方所领导的夜鹰帮,竟然在短短两个月内,便成为了与暴徒帮抗衡的强大势力。
其实,抗衡只是说着好听罢了,现在的局势,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就是夜鹰帮就是把暴徒帮按在地上,疯狂摩擦!
暴徒帮花了十年才占领了伦敦七区,人家夜鹰帮两个月就打下了三个区,这tm能比吗?
没有办法,心中忐忑不安的巴尔茨,只好前往暴徒帮首领罗斯的私人剧院,询问对策。
在他看来,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夜鹰帮迟早会将各个分区逐个击破,最终取代暴徒帮,成为伦敦新的地下之王!
然而,罗斯的回答,并不能让他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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