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暧昧(第 3/4 页)
他让张丽华和冯小怜先吃,自己一边吃,一边和隔壁桌的年轻禁卫继续聊天。
话题,则改为眼前的饮食。
他夹着一个“无骨鸡爪”,看着这几位碗里的相同食物,问:“这酸辣无骨鸡爪,很不错,平日里,在家住,也经常吃么?”
一名年轻人回答:“回陛下,我们是经常吃的,这酸辣无骨鸡爪,吃起来可带劲了!”
“那你们是买回来自己在家做,还是在食档买现成的?”
那年轻人摸摸头:“自己做,手艺不行,去骨麻烦,做出来的味道也不够劲,买回来的,吃起来才爽...”
李笠见几位年轻人都这么说,促狭起来:“买?朕可是听说,这无骨鸡爪,都是商家雇佣年轻的小娘子,一个个用嘴啃出来的....”
这么一说,本来很喜欢吃无骨鸡爪的冯小怜瞬间觉得反胃,吃到嘴里的鸡爪,想吐,又不敢吐。
那几位年轻人被李笠这么一说,尴尬不已,但李笠随后笑起来:“哈哈哈,这是谣传,其实,无骨鸡爪去骨,是有办法的。”
这么一说,年轻人有些震惊:哈?难道不是小娘子用嘴啃出来的?
那、那...
李笠简要的说了无骨鸡爪的“工具去骨”方法,这让年轻人们听了,有些惆怅。
吃别人的口水,确实恶心,可一想到,无骨鸡爪,都是年轻小娘子们用小嘴一口口啃出来的,他们就觉得口中生津。
所以,即便流言一直在传,商家们一直在辟谣,但很多人是怀着复杂的情形,去买酸辣无骨鸡爪。
吃着无骨鸡爪,体会着美妙口感及滋味的同时,又有些幻想...
这可是,这可是小娘子用口,一口一口啃出来的无骨鸡爪...
“不过呢...”李笠话锋一转,把话题转到美酒之上:“徐州的许多酒场,酿酒时,酒曲确实是靠着女工用脚踩,才踩出来的。”
这么一说,年轻人们又来了精神,连隔壁其他几桌的年轻人,都竖起耳朵。
有传言,徐州的酒场酿酒,酒曲都是靠女工来踩,当然,这种说法被许多人认为荒谬、可笑。
现在皇帝都说这是真的,那就是真的!
“为何会这样呢?按道理来讲,男子的力气比较大,应该是男子来踩曲,对不对?”李笠发问,听众们下意识点头。
几位年少的皇子,眼里只有各种零食,加上少不经事,哪里注意阿耶说什么。
而张丽华和冯小怜也来了兴趣,放下筷子,侧耳倾听。
李笠自问自答,开始昧着良心忽悠:“因为,踩曲讲究的是巧劲,酒曲不能踩得太实,这就涉及到脚力,以及体重。”
“魁梧大汉来踩曲,力量过大,体重过大,踩曲容易踩得过于结实。”
“而妙龄的小娘子来踩,只要有了经验,力道就能把握得很好,踩出来的酒曲,松紧合适,酿出来的酒,才会更香。”
这么一说,年轻人们恍然大悟。
心中又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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