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租店面(第 2/3 页)
周峰与林燕、陈刚三个人事先就租用事项,进行了沟通。
现在与市工贸公司商谈具体租赁事宜时,全权由周峰负责。
在租金上,由于是国有资产,周峰不准备讨价还价,但提出了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要一次性签订十年。理由是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要化费很多的钱来进行改造装修。如果租期太短,收回成本都难。
第二个条件,租金在前三年不涨价,第四年开始,每年涨5万元,但到70万元封顶,再不进行上涨。
第三个条件,租金半年一付,这主要是林燕目前手上并没有太多的钱,如果一年的房租费付清,再加上装修、购置相关的设施设备,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就会很紧张。
市工贸公司本来不肯一次性签订十年租赁合同,但看到周峰和林燕坚决的态度,如果不妥协,怕他们到时不租了,就勉强同意了。
这处房子空关着,时不时地还要派人去照看一下,防止有人破门去里面居住或堆放东西。市工贸公司烦不胜烦,最希望有人能租用去。
林燕和陈刚就觉得奇怪,为什么要一次性签订十年的合同?周峰的解释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店面租金肯定是要往上涨。
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合同,可以保障租金不会疯涨,从而能保证休闲会所的利润。再说这是国有的资产,不怕有人到时耍赖。
如果只签订了三年或五年的租赁合同,到时万一租金上涨过快,林燕要么选择交纳高额租金,要么选择退出。
这时休闲会所可能刚刚开始很好的赢利,就要承受上涨的房租或者退出,再选择其它地方。
果不其然,在休闲会所开业的第五年,店面租金开始疯涨,几乎以50%的幅度递增。
由于周峰的远见,休闲会所最终躲过了利润不及房租费上涨幅度,亏损倒闭的劫数。
周峰提出的前三年不涨价,理由是生意刚起步,很难收回投资成本,如果房租每年都涨,生意没有办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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