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几百亿的生意当然要重视(第 3/4 页)
桥本太郎小鬼子当即一愣。
按照《劳动法》和《版权法》的相关内容核条款,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其利用工作时间获得的相关版权,是隶属于该用人公司的;
可员工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完成的设计版权,究竟属不属于用人公司,在法律条款当中的界定,是极其模糊的。
版权纠纷,在美利坚几乎天天都有发生!
更何况是涉及到几百亿美元市场的贝兹娃娃,美泰要是在未来不打官司,朱克敢把头拧下来给他们当球踢!
“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
“酒是凉的,喝下去是热的;银子是凉的,攥在手里心是热的,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贝兹娃娃其巅峰时期,号称“每一分钟就卖出1万美元”,一年营业额高达70亿美元。
试问,美泰如何能够甘心?
因此,有在美泰从业经历的布莱恩特,美泰在未来打官司,那是必然的!
贝兹娃娃的出现,使得芭比不再是女孩们的专宠,这让芭比和她的拥有者美泰公司很不快乐。
2005年,美泰公司起诉贝兹娃娃的设计师布莱恩特和mga公司。
发出指责:“mga不仅窃取了美泰的特殊财产,比如贝兹设计、原型和相关材料,也窃取了许多商业机密。”
自此贝兹娃娃和芭比娃娃的战争,彻底打响!
2008年7月,加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原效力美泰、后来跳槽mga的设计师布莱恩特,是在替美泰工作期间孕育出贝兹娃娃的意念,因此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判处美泰胜诉。
该法院又裁定mga集团侵犯版权及违反授信责任,下令mga须向美泰赔偿一亿美元;
并且下令贝兹娃娃停产及禁售外,还下令mga从市面回收所有贝兹娃娃的产品,必须销毁所有制造娃娃的工具,包括制版及铸模等。
这简直就是绝户手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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