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入股icq(第 2/4 页)
“太好了,我们的项目可以马上开始了。”
“是的,维斯格。我们很快就能成功了。”
.......
三人当中的瓦迪、高德芬格当场激动不已,纷纷畅想起来。
维斯格看着朱克,沉声道:“沃尔德先生,我们感谢您的看重,我们也愿意接受你的投资,但是有一个前提,在天使投资当中,我、瓦迪和高德芬格三人作为创始团队,我们需要icq的控股权。”
“不!不~!”
朱克当场摇头:“三位,你们是创始团队,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我是出的真钞美元,在首轮天使投资当中,我占据icq的主导权,是我应得的权益和利益。”
“沃尔德先生,这一点我们不能接受。”
维斯格否决道。
随后的时间里,朱克和维斯格就icq的主导权,展开了讨论。至于icq的另外两名创造者,他们并没有维斯格的精明,全程围观,当起了吃瓜群众。
争论期间,朱克不是没有想过抛开他们三人,自组团队开发icq。
可是。
这三个家伙,或者说维斯格太他娘鸡贼了,这家伙之所以开口和朱克说,因为他有把握让朱克妥协。早在他们踏入美利坚的第一步,就联系律师申请了icq的专利。
(美利坚有时候就是如此操蛋,不禁开发完成的技术可以注册专利,就连技术性的想法,也可以完成专利注册。)
专利在手的维斯格,彻底堵住了朱克的山寨之路。
当然,朱克其实也不怕这一点。
不就是打官司嘛,如今活在美利坚还会怕这个?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