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中国特色“新零售”路线!(第 2/4 页)
“股票”方式收购,也就意味着陈晓在交易之后,将会持有大量易趣股票。
这就是他的筹码!
隋波想到这些,也不得不感慨,
难怪前世国美收购永乐后,老黄连叹“这个人太厉害了!”
要不是大家“道不同,不相为谋”,
陈晓这个人做生意,的确是一把好手,能力极强!
…………
不过,这两个方案,隋波都不选!
易趣现在持有19.5%永乐股份,其实是永乐的第一大股东!
之前之所以说是“第二大股东”,
那是因为,把所有永乐管理团队的股份加起来,还是超过易趣的。
陈晓本人的持股才12.4%。
另外,永乐的总市值不过47亿港元,隋波又不准备让它退市。
换言之,只要拿到拿到51%的股权就足够控股永乐了……
所以,如果真想收购永乐……,易趣干嘛要和国美玩这种竞购?
直接从股市上,发起要约收购就好了!
真要比资金实力,国美老黄能抢得过他隋波?!
没看前世国美收购永乐,大部分都是用股票,现金才用了4亿……
现在国美的摊子铺的那么大,老黄手里也没钱!
而且,陈晓想卖掉永乐,没问题。
不过你没经过易趣这个大股东,就先和老黄谈……
真当大股东没脾气?
说白了,
还是之前易趣一直都没有参与永乐的具体运营。
说是战略投资,但对永乐的控制力很低,
以至于陈晓这种,对资本市场的玩法不够熟悉的人,产生了错觉……
他还觉得,永乐是他自己的呢!
再回想起前世的“国美之争”,
陈晓在期间的一系列举措,表现出的对资本的盲目信任,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漠视,忽视了自己“代理人”的身份,竟然以为小股东可以去挑战大股东……
最终惨败离场。
这就表现出了,他在商场上的精明强干之外,
对资本市场和现代企业制度中,那些基础部分和“微妙”部分的认识,是多么的无知!
当然,以隋波如今的身份。
自然不会当着陈晓的面,把事情挑开了说……,大家都是体面人!
他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
陈晓是不是真像前世一样,准备和国美谈“合并”了。
现在看来,“历史”还是有着其强大的惯性的……
所以,之后的交流中,
无论陈晓说什么,
隋波都是淡淡笑笑:“嗯,好,我回去研究研究。”
对于隋波的这种态度,陈晓也是无可奈何。
在临走时,隋波留下了一句话:
“陈总,我对永乐还是很看好的,其实出售并不一定是最好的办法,你也考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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