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猛兽飞禽(第 1/2 页)
赫连晓绛一脸懵逼,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惹毛半空中的飞禽。她连忙光着脚丫站起身,拔出腰间从不离身的匕首,深呼一口气,仰头半蹲摆出迎战的姿势。
小小的黑影在急速俯冲的过程中越来越大,指头尖这么小的黑点落在赫连晓绛头顶上方时候整个铺开如巨大毛毯,遮住昏黄的月光赫连晓绛整个人都被笼罩在巨大的阴影中。这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秃鹰,体长一米,双翼展开足有三米多。喙与爪十分锐利,目光敏锐。是只外形美丽雄壮、性情凶猛的大型猛禽。
它用坚硬的喙啄人,用尖利爪子攻击人,赫连晓绛一边闪躲一边拿匕首抵挡。匕首和喙、爪相碰发出的声音仿若是金属和金属碰撞的声响,能想象这要抓在肉上肯定皮开肉绽。第一次攻击失败,秃鹰抖着黑色的羽毛怒意更胜它展翅上升又恶狠狠的直扑下来重新发起第二波攻击。这次用爪子直直的朝着赫连晓绛的脸蛋抓过去。
赫连晓绛为了躲避攻击匆忙间一只脚踩到自己另一只脚背上,摔在厚厚的杂草并不痛同时又躲过了险些被毁容的攻击。但赫连晓绛不敢耽搁立刻从草地上爬起来,没想到这只凶猛的秃鹰竟没有再继续攻击她,而是飞向她的右侧,相似的金属声想起黑夜中两个黑色的点交缠在一起打的不可开交。啊,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宠物它叫小黑影。”任重自身的个子加上肩头小黑影,整个人看起来越发的高大,走过来的时候像一座移动的小山。
“小黑影?”赫连晓绛和苍狼收起各自的武器。
“开始养的时候还是小小一团的,呵呵。”任重怜爱的抚摸这会子表现的比家养忠犬还乖的秃鹰。
这是任重养了多年的猛兽,不管是灵兽还是猛兽人类大多豢养着陆地上的动物。像飞禽这种因太难捕获和驯服所以非常罕见稀少。
等到了小黑影相当于等到了希望。任重将它留在北部大本营,是为了等待最佳时机做接应。飞禽飞的高,看的远,这种失联时刻是最好用的。换句话说看到秃鹰就等于等到了接应大部队。那两位疲惫不堪的属下看到小黑影的第一眼皆振奋了一下,心情受到极大的鼓舞。
任重放飞小黑影,余下的人站在原地翘首以待。
很快,田地的边缘处发出“沙沙”的声响,似乎有一群人齐力搅动草丛。就犹如一群老鼠想要轻巧的爬过麦地却难免发出的小动静。包括苍狼和赫连晓绛在内,所有人一起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跑去。越是到边缘地带杂草的密度稀疏了很多,连高度也只是到过膝位置,视线变得开阔才发现来人与想象中在数量上少的太多。
目所能及的粗劣一算,概不足五十人。同时代步的马匹相应更少的可怜,这大约五十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步行的。这五十比躲在草丛中的四人貌似更加狼狈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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