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客厅的脚步声(第 2/4 页)
李大爷的老伴儿“呸”了他一口,爱答不理地说:“粉丝?还腐竹呢,你以为吃火锅呢?爱干啥干啥去,早点回来啊!”
金国笑着问:“怎么不喊大妈一起去?”
“老爷们儿吃饭叫老娘们儿干啥?你大妈这人话多,如果叫她去,这一顿饭就光听她唠叨了。”
四个人来到镇中的农家菜馆,天还没黑,但是这里的顾客已经很多了,点完菜,四个人聊了起来。
“听说你们后来又把面粉厂的老板抓走了?”李大爷问。
“嗯,李大爷,你绝对想不到,杀朱德财的就是他堂弟。”李白说。
“这有啥想不到的,现在的人啥干不出来?为了钱,连自己的命都能不要,还会在乎别人的命?唉,真是不如我们那时候了…”李大爷感慨道。
“不过李大爷,您这一身本事都是祖传的吗?”李白好奇地问道。
一听别人对自己的手艺感兴趣,李大爷自己也是颇为骄傲,说:“那当然,这种‘手艺’不是想学就能学的,得找有缘人,还得能吃苦。”
“怎么算有缘人?”金国问。
李大爷看了看李白:“他这种体质的,天生能看见那种‘朋友’的人,也算是有缘人。可惜这小子不愿意跟我学,对吧?”
李白笑笑,说:“我就算了,本来就容易看到这东西,再让我刻意每天跟这东西打交道,估计我会疯。”
“别总这东西这东西的,让‘朋友’听见了不高兴。”李大爷说道。
李白小心地看了看四周,答应了一声。
一会儿的功夫,菜都上齐了,满满一桌,看的李大爷直流口水,说:“年轻的时候出去做白事,人家总会请我吃顿好的,现在接活接的少了,出来吃的次数也少了。”
“那今天您多吃一点。”雷宝泉说道,“对了,要不要给您拿瓶酒?”
李大爷连连摆手:“不要不要,酒这东西我很久都不喝了,不是啥好东西,年轻的时候因为喝醉了还误了一次事,那次之后就再也不喝了。”
-->>(第 2/4 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