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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百零四章 重回大夏!(第 2/4 页)

    这可不好。

    并非天骄不够强,他们个个强横无匹,即便有三四位至始至终未曾和刘恒比试过,但每一个人都排进了大比前二十,这正是天骄的不凡所在。换做并非天骄的人们,看似有几位的确比天骄更为出彩,但他们只是众多人里最稀少的几人,哪怕大比也就百人中才能出一个而已。

    这就是差别。

    如果看不到这种差别,因此小觑了天骄,刘恒怎能放心丁乐儿的将来?

    “知道啦知道啦!”丁乐儿做了个鬼脸,更显明艳与俏皮。

    三年过去,灭族之难的影响已经渐渐远去,丁乐儿日渐恢复了开朗,有种草原儿女特有的爽朗和大气。模样也是更见亮丽,如若明珠,叫蝶花城里无数男儿倾心,当面却涨红着脸一句话也不敢说,只敢偷偷窥视。

    即便她苦于修炼,很少出门,这两年前来提亲的人家还是越来越多,如今成了丁乐儿最头痛的事情。

    “你啊。”刘恒摇头失笑,依旧难免嘱咐很多事,“说你就好好听着,这是为你好!还有给你的东西,自己藏好,要记得财不露白的道理,否则被人知道又是麻烦。”

    他也不管丁乐儿爱不爱听,自顾自往下交代着。

    “如果过几年,这小东西来找你,你就好好待它,陪着它长大吧。”

    小虫在他手中扭动,依旧是一副和妖肉有仇般的吃相,在闷头奋力搏杀,根本不知道此刻刘恒正提起它。经过这两年多的将养,小虫总算恢复过来,如今又是生龙活虎的模样,奈何个头竟再也没长大,两年多过去还是只有指头大小。

    不过现在,小虫发起脾气来可比以前厉害多了,要是逼它吃了不喜欢吃的东西,口中立马就能一口火喷过来。这火的来历,估计跟它在真骨雷火火池里吞吃的东西有关,火中带着厉电,能把刘恒皮肉都烤焦,威力很是惊人。

    因为小虫长得可爱,丁乐儿第一次见到就喜欢上了它,最爱喂它吃好东西,所以小虫对她也生出了孺慕之情,此刻任由她逗弄自己也不见发火,相处很是融洽。

    “对了,过几年它跟了你,你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惯着它,尽拿好东西给它吃,否则我留给你多少东西都不够养它的,听到没?”刘恒赶忙交代一句。

    离去之前,他很是为丁乐儿留下一笔惊人财物,锁龙璧、龙璧、龙血精华应有尽有,近乎自己身价分出大半。可这大多是为丁乐儿将来准备的,刘恒想要给她最好的修炼环境,让她得到最好的成长,要是照丁乐儿对小虫的宠爱,指不定全进了小虫那无底洞般的肚子里,这可不行!

    “刘大哥越来越像隔壁的王婆婆了,每天絮絮叨叨,好像我还是小孩子一样!”

    丁乐儿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总觉得刘恒很多话说的像是在交代遗言,心里越听越是悸动与不安。这种感觉很不好,她不敢再听下去,赶紧打断,岔开了话题,故作好奇地道:“刘大哥这次出远门,究竟要去多久?”

    “少说一年半载,多则就不好说了。”刘恒琢磨着,“这次是回去我的故土,有些要事解决,现在连事情到底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耽搁多久现在就更说不准了,要看事情解决得顺不顺利。再者说难得回一次家乡,要是只为事情,匆匆去了又匆匆回来,这叫什么事?”

    听他说得合情合理,丁乐儿又觉得好像没什么了,只是心头依旧说不出来的有点不安,似乎刘恒隐瞒了很多。

    毕竟刘恒这次,的确有些反常。

    “行了,该说的也说得差不多了,我这就走了。”身为江湖儿女,刘恒性情也变得越来越干脆,眼见事情交代得差不多,当即拍腿起身,推开了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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